|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014290176/2026-00045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6-03-19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6-03-19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2026年3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700吨锂电池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3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08033;Email:huaiansthjj@163.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700吨锂电池材料扩建项目 |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光新路8号 | 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瀚康拟投资21300万元在现有厂区建设年产10700吨锂电池材料扩建项目。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在现有二车间、三车间、九车间建设,新建七车间及室外设备区,新增建筑面积5339.4m3,新购置合成釜、蒸馏釜、精馏塔、干燥机、储罐、尾气处理系统等设备约350台套,并对现有盐吸收装置及危废DCEC稳定化处理改造,形成年产100吨二氟双草酸磷酸锂(20%溶液)、15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1000吨四氟硼酸锂溶液、100吨四氟硼酸钠、300吨四氟硼酸铵、50吨炔丙基甲基碳酸酯、300吨二氟磷酸锂、50吨碘化锂、100吨甘油三腈、200吨二甘醇丙腈醚、100吨氟代亚磷酸酯,新增副产年产43吨氯化铵、943.9吨氟化钾、11561吨盐酸、73吨氯化钾的生产能力;二期在七车间建设,新购置合成釜、蒸馏釜、精馏塔、干燥机,储罐、尾气处理等设备约300台套,二期建成后形成年产900吨二氟双草酸磷酸锂(20%溶液)、15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700吨二氟磷酸锂、500吨MMDS、3000吨丙酸丙酯、2000吨丙酸乙酯、1000吨HNBR粘接剂,新增副产年产91吨氯化铵、2154.1吨氟化钾、1085吨磷酸钙、945吨氯化钠、6600吨盐酸的生产能力。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3月28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6月24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部内容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3日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4日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主要敏感点张贴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6年1月19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含氟废水实施单独收集与处理,经“除氟反应池+絮凝沉淀”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含氟废水与高浓度废水混合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物化系统(处理工艺:高浓调配池+铁碳微电解+芬顿反应池+芬顿沉淀池)处理;草酸干燥废水经七车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中和沉淀+过滤)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水再与低浓度废水混合至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配水池+PEIC厌氧反应器+两级A/O+二沉池+絮凝沉淀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设置10根排气筒,其中依托现有7根排气筒。 (1)一期项目废气处理措施 九车间氟代亚磷酸酯生产过程中三级吸收废气、DCEC稳定化处理过程中水解脱羧、离心废气、氢氟酸储罐呼吸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两级碱吸收”装置处理;氟代亚磷酸酯生产过程中投料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DCEC稳定化处理过程中投料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一车间氟代亚磷酸酯副产氯化钾精制过程中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氯化钾精制过程溶解、氧化、中和、脱色、浓缩结晶、离心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三级碱洗+气液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三车间炔丙基甲基碳酸酯投料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三级稀酸吸收+三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与分别经管道收集的九车间氟代亚磷酸酯生产过程中蒸馏提纯、氟化反应、粗蒸、精馏、树脂脱附废气、车间中间罐废气以及氯气碱吸收装置、盐酸树脂吸附/脱附、次氯酸钠树脂吸附/脱附废气合并至“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七车间四氟硼酸锂生产过程中四氟硼酸合成、产品合成、浓缩、一次带水、二次带水、溶解、过滤、浓缩、粗品干燥、成品干燥、溶液配制等废气,四氟硼酸钠生产过程中氟硼酸合成、四氟硼酸钠合成、浓缩、析晶、离心、干燥废气以及四氟硼酸铵生产过程中氟硼酸合成、四氟硼酸铵合成、浓缩、析晶、离心、干燥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水吸收+碱吸收”装置预处理;七车间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生产过程中草酸干燥、溶液配制、过滤、产品包装废气,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过程中草酸干燥、溶液配制、产品干燥废气,四氟硼酸锂生产过程中溶液配制、中和、过滤、蒸馏、分液废气,二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溶液配制、除酸、过滤、析晶、离心、淋洗、干燥、浓缩、精馏废气及车间不含硅中间罐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二车间甘油三腈/二甘醇双丙腈醚生产过程中合成、水洗分层、分子蒸馏废气及车间中间罐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三车间炔丙基甲基碳酸酯生产过程中合成、中和、离心、包装、溶剂蒸馏废气及车间中间罐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密闭)废气经管道收集;污泥压滤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危废库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储罐区不含氯、不含硅有机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上述经收集及预处理的废气合并至“干式过滤+碱洗+水洗+除雾+RTO”装置处理后与RTO焚烧次伴生尾气一起至“急冷+二级碱洗”处理,处理过的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二车间甘油三腈/二甘醇双丙腈醚生产过程中投料废气,碘化锂生产过程中投料、包装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碘化锂生产过程中浓缩干燥废气、六甲基二硅氮烷储罐呼吸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水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三甲基氯硅烷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碱洗+气液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回转窑焚烧烟气经管道收集至“SNCR脱硝+余热回收+急冷+(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一级石墨吸收+一级水洗+两级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研发楼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一级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七车间二氟磷酸锂、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二氟草酸硼酸锂、四氟硼酸钠、四氟硼酸铵生产过程中投料、包装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二氟磷酸锂、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过程中喷雾干燥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两级水膜除尘”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七车间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过程中硅酯合成、过滤、洗涤、氯化铵粗品烘干、脱溶、溶液配制、吸收、分液、蒸馏、六甲基二硅氧烷包装、中和、浓缩含有机硅废气,氯化铵精制过程溶解、中和、离心、浓缩、析晶、母液蒸馏、氯化铵干燥废气,二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离心、淋洗、干燥、母液蒸馏、釜残蒸馏、吸收、分液、蒸馏、中和、浓缩废气及车间六甲基二硅氧烷中间罐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两级碱吸收+硅油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的3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二车间碘化锂生产过程中合成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2)二期项目废气处理措施 二车间丙酸丙酯/丙酸乙酯生产过程中合成、过滤、精馏、分层废气,七车间MMDS生产过程中磺化反应、浓缩结晶、离心、酸化、降膜吸收、干燥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碱吸收”装置预处理;七车间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生产过程中草酸干燥、溶液配制、过滤、产品包装废气,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过程草酸干燥、溶液配制、产品干燥废气,二氟磷酸锂生产过程溶液配制、除酸、过滤、析晶、离心、淋洗、干燥、浓缩、精馏废气及车间不含硅中间罐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二氯甲烷储罐呼吸气经管道收集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钠盐精制过程中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预处理;蒸发、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密闭)废气经管道收集;污泥压滤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危废库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储罐区不含氯、不含硅有机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上述经收集及预处理后的废气合并至“干式过滤+碱洗+水洗+除雾+RTO”装置处理后,与RTO焚烧次伴生尾气合并至“急冷+二级碱洗”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二车间氢化丁腈橡胶(HNBR)生产过程中溶胶、混胶、预提浓、脱挥、氯苯蒸馏废气及氯苯中间罐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两级树脂吸附脱附”装置处理;二车间丙酸乙酯/丙酸丙酯生产过程中投料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上述废气合并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引风机引至3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钠盐精制过程中炭化炉热解气经管道收集至回转窑二燃室焚烧处理,回转窑焚烧烟气经管道收集至“SNCR脱硝+余热回收+急冷+(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一级石墨吸收+一级水洗+两级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研发楼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一级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七车间二氟磷酸锂、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过程中投料、包装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二氟磷酸锂与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过程中喷雾干燥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两级水膜除尘”装置处理,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生产过程中喷雾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两级水膜除尘”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七车间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及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过程中硅酯合成、过滤、洗涤、氯化铵粗品烘干、脱溶、溶液配制、吸收、分液、蒸馏、六甲基二硅氧烷包装、中和、浓缩含有机硅废气,氯化铵精制过程溶解、中和、离心、浓缩、析晶、母液蒸馏、氯化铵干燥废气,二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离心、淋洗、干燥、母液蒸馏、釜残蒸馏、吸收、分液、蒸馏、中和、浓缩废气,车间六甲基二硅氧烷中间罐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两级碱吸收+硅油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二车间氢化丁腈橡胶(HNBR)生产线产生的含氢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DA001、DA002、DA008~DA010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DA003排气筒的甲醇、正丁醇、丙烯腈、氯苯、甲醛、二氯甲烷、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DA008排气筒的甲醇,DA004、DA011排气筒的氯苯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DA004、DA011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DA001排气筒的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其他”)、氟化物,DA002排气筒的氯化氢、氟化物,DA003排气筒的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其他”)、氟化物、二氧化硫(执行“燃烧(焚烧、氧化)装置”)、氮氧化物(执行“燃烧(焚烧、氧化)装置”)、氯气、二噁英,DA007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其他”)、DA009、DA010排气筒的氟化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DA002、DA004、DA009排气筒的颗粒物,DA003排气筒的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DA003排气筒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值;DA006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DA007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浓度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二氯甲烷、正丁醇、氯苯、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甲醇、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排放限值,氯化氢、氟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其他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过滤残渣、蒸馏残渣、废液、离心残液、废前馏分、滤渣、蒸馏釜残、离心固体、离心母液、精馏釜残、废活性炭、废母液、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废布袋/滤袋、焚烧残渣、飞灰、废导热油、废活化液、废分子筛、废树脂脱附液等,其中二氟双草酸磷酸锂溶液生产线及二氟磷酸锂生产线过滤残渣、氯化铵精制过程离心残渣、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线废液、MMDS生产线磷酸钙精制过程蒸馏釜残、丙酸酯生产线废活化液、碘化锂生产线滤渣、HNBR胶黏剂生产线废分子筛、DCEC稳定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固废、盐酸精制树脂脱附废液、废树脂脱附液、废树脂、氟代亚磷酸酯生产线蒸精馏釜残、废液及废母液、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焚烧残渣、飞灰、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他危险废物进入厂区回转窑焚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落实“五即”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六甲基二硅氧烷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鉴别,在鉴别结论明确前须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暂存和处置,待鉴定明确属性后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三车间、二车间、七车间、九车间、一车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回转窑焚烧炉、RTO焚烧炉、罐区、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已建的2100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以厂界为边界的2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 1138-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8-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RTO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