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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公告(核与辐射)
时间:2026-08-25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2026年8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公告(核与辐射)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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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沈安检测有限公司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

淮安市淮阴区松江路71号

淮安沈安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泰坤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为开展客户委托输变电线路耐张线夹无损质量检测工作,我公司计划配置移动式 X 射线探伤设备,通过无损探伤方式检查线夹内部结构缺陷。公司拟采购 CP160B 型移动式实时成像 X 射线探伤机 1 台,设备最大管电压 160kV,最大管电流 0.5mA,数字化实时成像,无需洗片工序。项目不配套固定探伤机房,所有工件探伤检测均在客户指定场地移动作业。同时公司租赁淮安市淮阴区松江路 71 号厂区西侧独立门卫楼二楼北侧房间,作为探伤设备专用存放库房,库房仅用于设备收纳保管,库房区内不进行 X 射线曝光检测以及设备调试等出束工作。

X射线管在开机曝光期间,X射线是本项目主要辐射污染因素。本项目探伤机曝光过程中将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措施:设备库门口拟粘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设置有防盗门、防盗窗,同时采用双人双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2、拟在工作前检查探伤机外观、安全联锁是否正常工作、报警设备和警示灯是否正常运行、螺栓等连接件是否连接良好, 每年对设备进行维护,需更换零部件时,应使用合格零部件,并做好设备维护及更换零部件记录 。

3、本项目为在委托单位现场进行移动探伤检测工作,作业现场为客户指定地点。公司拟提前与被检单位协商沟通适当的探伤地点和探伤时间,提前对探伤现场进行评估,同时提醒被检单位发布现场检测通告、警告标识和报警信号等。同时将与被检单位沟通,要求给予探伤人员充足的时间以确保探伤工作的安全开展和所需安全措施的实施。

4、探伤作业期间在控制区边界设置显眼的警戒绳;东、南、西、北边界处均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东、南、西、北边界设置与探伤机进行联锁的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探伤作业人员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每次探伤均对工作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如若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的情况,将安排人员进行巡查。

5、探伤作业期间在监督区边界设置显眼的警戒绳,在东、南、西、北界处均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如若监督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的情况,将安排人员进行警戒。

6、在探伤机处于照射状态时,使用巡测仪从探伤位置四周由远及近测量周围剂量当量率,以划分区域;公司为新开展现场射线探伤的单位,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周围剂量当量率的监测。在发现个人季度剂量超过1.25mSv,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周围剂量当量率的监测。

7、公司计划为本项目配备辐射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警告牌、警示线等现场探伤辐射防护用品

 

环评报告公示在环评单位网站

0517-83671424

172411453@qq.com

公告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