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6日我局对以下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告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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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编制单位 | 批准文号 | 审批日期 | 批复全文 |
1 | 江苏新威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新威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台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 |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淮环辐(表)审〔2026〕015号 | 202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