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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典型案例(五十三)
时间:2025-12-25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9号),我省持续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现公布2025年以来已经完成失信记分的三件典型案例,其他案例将适时公布:


案例一


由江苏佳环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管桩再生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报告表未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未梳理与现有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项目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废布袋,报告表中固废源强遗漏废布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江苏佳环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MA235NGN31)及报告编制人员席志诚(信用编号:BH020678)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二


由泰兴市涛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年产2000万只铁罐、机箱机柜20000台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1、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项目马口铁印刷工序产生的油墨印刷废气与涂底油及烘干、上光油及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报告表错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2、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依据报告表中附图2,项目西侧有2处村庄,报告表中表3-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无相关内容描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泰兴市涛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XBBAP7W)及报告编制人员徐霖(信用编号:BH059983)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三


由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写的《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项目打磨生产为间歇式生产,打磨生产时长应远小于项目年运行时间。报告表错误按照项目年运行时间7200小时核算打磨废气颗粒物排放速率,造成核算的打磨废气粉尘浓度过低(0.013毫克/立方米),核算结果不合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1AU1K8K)及报告编制人员申刚(信用编号:BH032129)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