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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第二十七批)
时间:2022-05-01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X2JS202204200071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4030036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该小区内外多条路确实存在大量树木被砍用于增加车位、充电桩等情况;2.小区多家居民、商户确实存在私接排污管,臭味扰民的现象;3.小区前几日还有居民长时间燃放鞭炮;4.小区广场舞在检查后又重新开始,依然噪音扰民;5.小区内外有多处小土包和坟墓,并存在焚烧纸钱的情况;6.大龙烧烤店目前仍在营业;7.小区早晨清运垃圾噪音依然存在;8.小区A、B区东墙外还存在大量生活垃圾;9.小区下水道确实多年未清理;10.三坝路中石化油站南侧院墙外长时间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于去年12月底清除,与事实不符;11.三坝检测站内黄沙水泥经营部已于去年12月底关闭,与事实不符,至今仍在经营;12.清隆泉水汇浴室现因疫情原因停业,未进入浴室内部检查锅炉噪音、水质、排污等问题。淮安市
    清江浦区
其他污染4月21日—25日,清江浦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包案人先后组织属地街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现场调查处理,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该小区内外多条路确实存在大量树木被砍用于增加车位、充电桩等情况”问题。经核实,在文明城市创建期间,由社区对老坝街两侧的绿化带进行了修剪,并无砍伐大量树木的现象。该小区居民多次反映充电难、飞线充电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为解决此类问题,淮安市住建局出资,利用小区内闲散空地或非机动车事实停放地增加部分机动车车位、非机动车充电桩。
    2、关于“小区多家居民、商户确实存在私接排污管,臭味扰民的现象”。经核实,未发现清隆家园居民及商户私接排污管,导致生活污水外排现象,A区只有一家饭店,当前已终止合同,不再营业。
    3、关于“小区前几日还有居民长时间燃放鞭炮”问题。因清隆家园小区不在政府规定的禁放范围内,该小区确实有居民在节日期间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4、关于“小区广场舞在检查后又重新开始,依然噪音扰民”问题。经核实,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春节前对小区内广场舞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法律宣传、现场制止等方式避免小区内广场舞扰民。接到交办件后社区民警对周边商户、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小区内有跳广场舞情况。
    5、关于“小区内外有多处小土包和坟墓,并存在焚烧纸钱的情况”问题。经核实,小区内外无坟墓,部分居民有烧纸祭祀的旧俗,存在焚烧纸钱现象。
    6、关于“大龙烧烤店目前仍在营业”问题。经核实,三坝路北侧大龙烧烤店从2022年初至今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7、关于“小区早晨清运垃圾噪音依然存在”问题。属地社区已责成清隆家园物业在每天早晨5点30分以后开始清运垃圾,要求清运人员改进作业方式,减轻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8、关于“小区A、B区东墙外还存在大量生活垃圾”问题。经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小区A、B区东墙外存在大量生活垃圾现象。
    9、关于“小区下水道确实多年未清理”问题。经调查实,小区物业已和路政疏通部门签了合同,每年进行两次疏通清理,6、7月份及春节前各清运一次。
    10、关于“三坝路中石化油站南侧院墙外长时间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于去年12月底清除,与事实不符”问题。经核实,三坝路中石化加油站南侧墙院外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牲畜粪便已于去年12月底清理,现场查看时,未发现该地方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11、关于“三坝检测站内黄沙水泥经营部已于去年12月底关闭,与事实不符,至今仍在经营”问题。经核实,该黄沙水泥经营部已于去年12月底关闭,目前已不再经营。
    12、关于“清隆泉水汇浴室现因疫情原因停业,未进入浴室内部检查锅炉噪音、水质、排污等问题”问题。经核实,清隆泉水汇浴室已因疫情原因一直停业,无法进入内部,经了解周边人员,称该浴室使用的热水是由热水公司统一供应。
   
部分
    属实
1、属地街道制定了《清隆家园社区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2、要求社区通过拉横幅、广播、张贴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居民文明生活、绿色生活的宣传,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2X2JS202204200066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老堆村后于组鱼塘,填埋外来有毒建筑垃圾、废物,占地面积数十亩,至今未挖出,导致水体黑臭,异味扰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村中的一家塑料厂(老板刘某峰),废水直排,随意倾倒废物,焚烧异味扰民。
   
   
   
淮安市涟水县土壤4月23日,涟水县政府包案人带领属地高沟镇、涟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涟水县高沟镇老堆村后于组鱼塘,填埋外来有毒建筑垃圾、废物,占地面积数十亩,至今未挖出,导致水体黑臭,异味扰民”的问题。经查,填埋地块位于高沟镇老堆村后于组,地块东侧有居民居住,南侧有一水渠,填埋地块实际占地两亩左右,有明显生活垃圾填埋痕迹,有异味。走访周边村民,此地块原为两个废塘,2020年5、6月份镇区农房改造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运至此处进行填埋,现正在对填埋物进行开挖,临时贮存于密闭防渗的镇工业园区厂房内。高沟镇已准备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此处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填埋地南侧有一水渠,水质较清,4月24日涟水生态环境监测站取水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因子数据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2、关于“村中的一家塑料厂(老板刘某峰),废水直排,随意倾倒废物,焚烧异味扰民”的问题。经查,该塑料厂为淮安飞采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涟水县高沟镇老堆村创业点,主要生产一次性拖鞋鞋底,有员工6人。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厂区东侧有塑料抛洒物。经询问该厂负责人称废料均进行销售,没有焚烧,走访群众称没发现过该厂有焚烧情况。
属实
   
 
    1、要求高沟镇规范化贮存填埋物,尽快确定地下水及土壤第三方监测单位,依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要求涟水县发改委和工信局依照散乱污整治相关规定,对淮安飞采旅游用品有限公司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予以关停取缔。
      3、责成高沟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关停取缔淮安飞采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及时清除原料、产品、设备环节,切实保障周边居民良好生活环境,4月底前整改到位。
3X2JS202204200052淮安市盱眙县官滩镇,狼山水泥公司,距离居民区较近,无防尘措施,扬尘、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解决,目前仍要扩大产能。淮安市盱眙县大气,噪音4月21日—26日,盱眙县委主要领导、包案领导、县政府分管县长等先后带领属地官滩镇、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处理,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生产设备更新及基础设施改造,已于2022年3月26日停产,预计5月上旬恢复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距离居民区较近”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和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环评审批文件提出设置200米卫生安全距离,以该公司生产中易产生噪声和粉尘的水泥磨生产车间为起测点,根据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现场测绘,距离居民区最近直线距离为218.98米,企业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可能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2.关于“无防尘措施,扬尘扰民”的问题。经查,该公司熟料进口安装除尘器3台,7个储罐库顶均分别安装布袋收尘器,专门收集粉尘密闭进入料仓;球磨工序进口、出口安装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2台;该公司厂区西侧院墙内堆放杂料约700吨,检查时物料未完全覆盖;熟料投放口堆放原料(水泥熟料)虽已进棚,但四周无围挡,对物料未采取防风、防扬散措施;厂区下水道改造工程开挖的泥土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
    3.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2021年5月,该公司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
    4.关于“目前仍要扩大产能”的问题。该公司原液压对辊破碎机设备于2012年建设,因设备老化、间隙渐大,导致原料无法完全碾碎,影响产品质量。2022年2月,该公司重新购买了1台PFG180-120型辊压机,用于更换原液压对辊破碎机设备,目前新辊压机已安装,尚未投入使用。经盱眙县发改委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现水泥仍为60万吨/年,没有扩大产能。
部分属实
   
   
1、4月22日,盱眙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物料未完全覆盖、未采取防风、防扬散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淮盱环责改字〔2022〕63号),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2该公司已对厂区西侧院墙内堆放的约700吨杂料采取覆盖防扬散措施,对无围挡堆放物料采取覆盖防风、防扬散措施,并对厂区下水道改造工程产生的裸土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3.待该公司正常恢复生产后,盱眙生态环境将组织对公司废气粉尘及厂界昼间、夜间产生的噪声进行全面检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