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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第二十三批)
时间:2022-04-27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JS202204160057淮安市盱眙县河桥镇淮河南侧的一级水源保护区,管理混乱,存在随地大小便、垃圾堆放、钓鱼等现象。淮安市
盱眙县

4月17日下午,盱眙县政府分管领导、包案人带领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河桥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现场调查核实,推进问题整改。
1.关于“淮安市盱眙县河桥镇淮河南侧的一级水源保护区,管理混乱”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水源地取水口、巡查通道及一级保护区周边的管理保护情况较好,未发现涉及污染环境的不良现象。水源地保护区内警示、提醒标牌标识完整,视频监控和水质监控运行正常,一级保护区隔离网安装到位,实现封闭隔离。经调查,2020年4月,盱眙县政府专门修订《关于加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盱政发〔2020〕8号),进一步明确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实行属地原则;2020年8月,盱眙县水务局制定出台《盱眙县水务系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制度》(盱水发〔2020〕167号),2022年2月,盱眙政府印发《盱眙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盱政办传〔2022〕5号),要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加强配合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2022年3月29日,盱眙淮河河桥水源地巡查系统正式试运行,建立健全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管理制度。
2.关于“存在随地大小便、垃圾堆放、钓鱼等现象”的问题。据调查,淮河水位涨降幅快、流动性强,河面漂浮物会随着水位上涨被推至岸边,待退水后岸坡周边易留置部分饮料瓶等漂浮物,在日常管护中均能做到及时清理。前期由于封闭大门、隔离网遭到人为破坏,巡查人员巡查发现不及时,存在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钓鱼、随地大小便的情况。4月17日,经沿线排查,水源地保护区现场未发现垃圾堆放现象,遭破坏的大门、隔离网已及时修复。
部分
属实

1、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组织水务局、河桥镇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日巡查、月督查及动态监管力度,对巡查中发现捕捞、垂钓、放牧、堆放及其他破坏水源地保护设施等行为现场立即处置。
2、全面从严从紧推进环境整治,对取水口及岸边漂浮物、废弃物及时清理,同时扩大宣传效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对河桥镇水利服务站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
2D2JS202204160048
淮安市金湖县青河路印象城内街,开设20余家烧烤店,油烟净化装置效果不佳,油烟、异味扰民。淮安市
金湖县
大气4月17日—22日,金湖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案人第一时间带领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处理,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经查,2018年下半年,金湖县为解决县城区烧烤店散乱以及油烟异味扰民问题,对城区烧烤行业进行了划行归市,集中进入印象城庙会小吃街集中经营,金湖县政府投入40余万元,安装了5组油烟净化集中处理设施。目前金湖县印象城小吃街内有29家烧烤商户,各商户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各店烧烤油烟经店内油烟净化设施预处理后统一接入金湖县政府装设的5组油烟净化集中处理设施二次处理,处理后通过5根排气筒高空排放。4月17日,金湖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城管局对印象城烧烤一条街进行检查,检查时共有24家烧烤店铺对外营业,有部分店铺后厨油渍堆积,烧烤设备、油烟净化设施及集气罩未及时清洗维护,5组油烟净化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均未配套建设在线监测设备。4月18日,金湖县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印象城烧烤油烟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油烟符合排放标准,但因有部分店铺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不到位,印象城小吃街会存在着偶发性油烟气味扰民问题。
部分
属实
1、金湖县城管局和金湖生态环境局督促江苏恒业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入驻商户设施和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清洗维护,完善清洗维护台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2、金湖县城管局和金湖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夜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3、责成运维单位增加排气筒高度,减少油烟积沉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增设油烟在线监测设施,及时掌握油烟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油烟排放情况,目前已签订油烟在线监测购置协议。
3D2JS202204160045淮安市涟水县兴腾路5号,昊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冷库制冷系统使用氟利昂约10吨以上,未在应急管理局报备。每天上午6-10点加工上千只猪头,无污水处理系统,血水直接排入下水管道。淮安市
涟水县
大气4月17日—20日,涟水县包案人、分管领导带领涟水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关于“昊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冷库制冷系统使用氟利昂约10吨以上,未在应急管理局报备”的问题。经涟水经济开发区、涟水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对该公司对其氟利昂使用情况检查,核实企业氟利昂用量为2.8T,为无毒无味不燃环保制冷剂,制冷剂型号R507,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需要在应急管理部门报备。
 2、关于“每天上午6-10点加工上千只猪头,无污水处理系统,血水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的问题。经查,该公司猪头主要外购于安徽省来安县晟瑞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猪头约760吨,近期每日加工猪头约4吨、加工猪头约400个,猪头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猪头剥绒毛→分割→劈半→冷冻;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经格栅+沉淀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沉淀池每10天清理1次,沉渣送至开发区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污水排放口未设置标识标牌。公司实行10小时工作制(早上6点开始生产),生产车间内外地面有积水,积水排入沉淀池,由于购买的是已清洗的猪头,地面上未见有血水。涟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在该公司污水排放总排口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部分
属实

1、督促企业立即在雨、污水排口加装排口标识牌,在加工车间出口处加装围堰,确保废水全部收集到位。目前,已整改到位。
2、涟水生态环境局加大对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3、涟水经济开发区将督促相关企业加大环境问题治理力度,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管控。
4X2JS202204160070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河街道老坝村1、珠海路,北王河段(东西走向)3公里左右,河水黑臭,老坝村向西团汪村、向东小堆村,河面同样存在黑臭问题,河对岸的旺旺集团、河南岸华峰集团、淮安百隆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大发家具科技有限公司、淮安中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澳洋顺昌有限公司排污所致;2、老坝村一组原吕某昌住地内的一处废品收购站(飞跃路东、珠海中路上),环境脏乱差,废机油、废汽油、油漆倾倒地面。该废品收购站东侧的违建棚子,环境脏乱差。

淮安市
清江浦区
4月17日—22日,清江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案人先后组织属地街道、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关于“北王河河水黑臭”、“旺旺集团、河南岸华峰集团、淮安百隆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大发家具科技有限公司、淮安中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澳洋顺昌有限公司”等问题。王河(又为纬渠),西起青龙湖路,东至贵阳路泵站,全长约3.1公里,2019年9月开始实施控源截污、小区雨污分流、纬渠海绵城市节点等工程,2021年7月全部竣工。经现场查看,王河水体整体观感良好、无臭味。经调阅今年1月份以来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报告,水体指标均无异常。淮安旺旺食品有限公司车间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道排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内的雨水接入旺旺路的市政雨水管网;华峰集团全称为江苏华锋自然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地毯)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珠海东路的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接入曦园路市政雨水管网;淮安市百隆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纱生产,生产污水接入珠海东路的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接入飞耀路市政雨水管网;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站处理后接入珠海东路的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接入景秀路市政雨水管网;江苏大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无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珠海东路的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接入景秀路市政雨水管网;淮安中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无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绿植浇灌。上述企业雨水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排入王河。
2、关于“废品收购站环境差”问题。经4月17、18日现场核查,该处废品收购站点位于一待拆迁户房屋内,主要回收旧衣服、废塑料、废铁、废纸和废饮料瓶,现场无生产加工设备,未发现有废机油、废汽油、油漆倾倒在地现象。废品收购站东侧有一处彩钢板房,面积约15平方米,外围有彩钢板围挡,废品露天存放,现场环境较差。
部分
属实
1、清江浦区进一步加强对王河的巡查管理,巩固好水体整治成果;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沿线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2、属地街道对废品收购站立即进行清理取缔,目前废品已清理完毕,废品收购站不再经营。
5X2JS202204160068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工业垃圾处理资质,经常违规焚烧工业垃圾,如2022年2-3月,擅自跨地区焚烧处理南通市启东工业园区2万多吨特殊垃圾,影响周边群众。多次反映无果。

淮安市
淮阴区

大气4月17日—22日,淮安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包案人先后到赴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1.关于“无工业垃圾处理资质”问题。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第6.2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2021年4月30日,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出具《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淮安)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备案说明:“根据变动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均无重大变动,仅增加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量不超过200吨/天,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报告”。因此,淮阴区淮安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具备处置不超过200吨/天的一般工业固废的能力。2021年9月14日,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光大电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括固体废物治理。
2.关于“擅自跨地区焚烧处理南通市启东工业园区2万多吨特殊垃圾,影响周边群众”问题。2022年1月18日,淮安市城管局收到启东市城管局和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工作联络函,因启东市处置能力不足,所以商请协助联系具备焚烧能力的垃圾焚烧厂处理。淮安市城管局组织人员赴启东调研,该筛分垃圾成分主要为塑料垃圾袋、企业包装材料下脚料等,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无危险废物。2022年2月18日,经市城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淮阴区淮安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接收处理。自2022年2月20日,淮安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接收启东市筛分后可燃垃圾,转移过程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分别由发出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进行签字盖章,确保从源头、运输、处置三个环节闭环。2月21日开始处置,3月17日停止接收,4月18日处置完毕,在此期间共计接收11029.68吨。在处置过程中淮安市城管局加强监管,该厂各项参数指标符合要求,生产运行稳定。经调查分析,运输车辆夜间行驶,可能会存在噪音扰民。淮安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
3.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查阅,2022年4月13日,淮安市城管局曾接到过一次信访投诉交办单,投诉人反映“淮阴区光大垃圾焚烧厂违规操作的问题。夜间频繁有外地固废垃圾入厂焚烧,违反环保法规,直接影响我市环境质量,要求查处”。接到交办单后,淮安市城市管理局迅速进行调查,及时进行了回复,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部分
属实

2022年4月18日,淮安市城管局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规范作业和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运输车规范作业管理,避开夜间入厂,防止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淮安市城管局将加强对该厂垃圾处置的监管力度,按照《固废法》要求,严控一般工业固废进场焚烧,确保各项参数指标符合要求。
6D2JS202204160013淮安市淮安区飞翔纸业,将工业垃圾(包装袋、胶带)填埋在以下点位:1、Y045路十斗桥东侧三间民房后约10米处,2019年曾有环保部门前往调查;2、G233国道与京沪高速两座高架中间,淮河入海水道上的桥附近的油菜地下。飞翔纸业偷排废水,目前仅排查到一条地下管道,实际厂内西侧还设有一根地下管道,通向厂区西侧河道。该厂距离居民区100米左右,噪音严重,东北风时硫化氢异味严重。

淮安市
淮安区

土壤,水,大气,噪音4月17日—19日,淮安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及属地镇(街)进行现场督办,责成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开展问题调查处理。该公司已于2022年4月6日全面停产整改。
1、关于填埋固废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4月7日,淮安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以及有关镇(街)调用挖掘机,分别进行了开挖。其中,Y045路十斗桥东侧三间民房后约10米处,在向周边居民了解位置后进行开挖,现场未发现废塑料皮等垃圾;在G233国道与京沪高速两座高架中间,淮河入海水道上的桥附近的油菜地下发现了废塑料皮垃圾,淮安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组织开挖清运。目前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正在联合当地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固废非法填埋主体。
2、关于偷排废水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4月6日至4月20日,淮安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可能存在偷排废水的地下暗管进行了排查和开挖。一是该公司制浆车间底部埋设有排污暗槽,在车间外3米深地下,联结水泥暗管通向厂区西侧的三中沟;二是在上述水泥暗管上开设支管,将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是2018年根据消防部门要求,该公司在三中沟边安装消防泵房并埋设管网,取用三中沟水作为消防水源。2019年因该公司另选消防水源,原有设在三中沟边的消防泵房被废用。该公司将二路消防管路联通,利用废弃的消防管路排污到三中沟。目前这3条排污管路已被开挖。
3、关于卫生防护距离及噪声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环评报告书中卫生防护距离测算“废纸堆场粉尘的卫生防护距离50米,污水处理站的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环评批复要求“该单位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此范围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目标”,目前,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废纸堆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调阅该公司2020、2021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放的噪声检测报告,未发现有超标排放情况,也未接到其他关于噪声方面的投诉。
4、关于异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自2018年4月份以来,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该公司界外对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未超标。2022年3月30日、31日,淮安市、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但现场检查时,发现污水处理站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全封闭、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外溢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部分
属实

1、2022年4月7日,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按照程序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移送公安机关。
2、责令该公司对厂区管网进行规范改造,将预处理后的排水管道明管化;拆除厂外所有非法管道(含原消防水管)。目前该公司明管化改造正在施工。
3、鉴于非法填埋的固废主体还未确认,明确由属地政府牵头将填埋在G233国道高架桥下废塑料皮等垃圾全部清运至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淮安)有限公司规范处置。由公安机关牵头调查责任主体。由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属地镇街,对填埋点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科学规范进行后续处理。
4、责令该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加装密封盖,安装使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对制浆车间进行改造,设置导流沟、集水井等措施,减少废水滞留时间,避免废水腐败产生扰民废气。目前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部分封闭材料已进场,废气处理设备已签订购置合同。制浆车间顶棚已修复,地面积水已清理。
7D2JS202204160015淮安市淮阴区三六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鑫磊矿产品有限公司,处理淮安实源采卤有限公司、淮安南风盐化工有限公司的含钙镁污泥,部分污泥露天堆放在淮阴区南陈集镇工业集中区江苏鑫磊矿产品有限公司场地上。

淮安市
淮阴区

土壤

4月17日—22日,淮阴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包案人带领淮阴生态环境局现场推进信访事项整改工作,督促整改。
1.经调查,2015年10月,淮安市三六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淮安实源采卤有限公司的含钙镁污泥(一般固废)和淮安南风盐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含钙镁泥,用于本企业脱硫。但因企业条件无法满足堆放和生产,淮安市三六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底将含钙镁污泥全部转至江苏鑫磊矿产品有限公司,用于膨润土生产。
2.经调查,淮安市三六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膨润土生产设备已断电停产多年,现主要从事膨润土粉、脱硫钙石粉销售,现场发现物料未覆盖,会产生扬尘污染。江苏鑫磊矿产品有限公司从2015年10月—2017年9月陆续采购约2万吨含钙镁污泥,因市场行情导致销量减少,造成库存积压。2017年9月,江苏鑫磊矿产品有限公司约有8千余吨含钙镁污泥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措施,被原淮阴区环保局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随即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并逐步减少存量,2021年6月底含钙镁污泥全部用完。
3.现场检查时,江苏鑫磊矿产品有限公司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有钙镁污泥,生产车间北侧空地上堆放有建筑废物和石子,使用防尘网覆盖,但有部分物料覆盖不到位,物料堆放场地未硬化,场地道路积尘较多。此外,在该企业厂区内还发现一已停产的建筑垃圾破损加工设备。
部分
属实

1、淮阴生态环境局对2家企业物料未覆盖、扬尘污染中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改正。目前,物料已覆盖。
2、淮阴生态环境局对江苏鑫磊矿产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增加建筑垃圾破损加工设备问题展开调查,如发现环境违法,将严肃予以查处。
8D2JS202204160074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八十二烈士陵园北侧300米左右,数万吨工业固废掩埋在鱼塘内,污染地下水,至今未清理。淮安市
淮阴区
土壤4月17日,淮阴区人民政府包案人带领淮阴生态环境局现场推进信访事项整改工作,督促整改。
1.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已由淮阴区刘老庄镇于2020年1月发现并处理。2020年1月初,淮阴区刘老庄镇生态办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有外来垃圾进入刘老庄村境内,立即向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要求刘老庄村迅速查明原因,并将正在倾倒的垃圾原路退回。经淮阴生态环境局初步调查,案发现场填埋废物表层已回土覆盖,开挖发现有建筑垃圾、革布类裁剪边角料和工业固体废物等,废弃物种类复杂并散发刺激性气味,该地点的固体废物系该村村民罗某义、罗某贤联系王姓男子从外地运输过来,并雇用刘老庄村机械服务部驾驶员金某峰进行填埋。受疫情影响,淮阴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17日对固体废物填埋现场进行勘查并开挖固体废物作初步分析,发现有疑似化工类工业残渣、机械维修零部件沾染性废物及包装袋等废弃物,认为该案填埋的固体废物为混杂性固体废物,夹带部分危险废物。
2020年5月10日,淮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案涉及的固体废物倾倒填埋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填埋点的石油烃类物质和重金属多项指标严重超标。5月22日,淮阴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2021年2月25日,淮阴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决有期徒刑,另涉案9人羁押待审。
经溯源,淮阴区刘老庄镇刘老庄村金庵组倾倒的固废上游企业主要来自: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1014.74吨工业垃圾;江苏博汇纸品有限公司2448.52吨工业垃圾;太仓环卫发展有限公司1380.54吨生活垃圾;泰州市济川街道办事处4564.62吨生活垃圾;苏州高新区通安市政442.74吨生活垃圾。
淮阴区刘老庄镇先后对该案涉及的固体废物开展危险特性鉴定及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等工作。因该案涉及的固体废物对耕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单位建议对受损土壤修复采用“清挖+危险废物处置+新土回填”的模式。
2021年9月底建成暂存场所,11月初组织开挖清运,12月20日第一阶段开挖结束。
2022年4月15日,第二阶段开挖全部结束。目前正在开展装填、转运工作,预计5月底将全部装填完毕。
部分属实

淮阴区人民政府责成淮阴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固、危废处置和现场土壤修复工作,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同淮阴区检察院、法院、刘老庄镇人民政府对其他涉案嫌疑人、上游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于5月初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工作,监测频次、点位、项目等内容按照专家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9X2JS202204160074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嵇陆村,村内盐河桥南盖一点(紧靠盐河边),多年前填埋大量工业垃圾,异味严重,导致周边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多次反映无果。

淮安市
涟水县

土壤

该问题为重复信访件。2022年3月30日—4月4日,涟水县委、县政府就此信访问题调查进行全面部署,加快推进处置工作。2022年4月1日,涟水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再次进行会办推动;分管领导多次与相关单位会商研究处置合同签订事宜。
经查,嵇陆村污染土壤土方量约为7万立方;下风向敏感目标处的环境空气VOCs未超标;填埋区周边地下水中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均满足Ⅳ类标准。
2021年,涟水县委托第三方环境规划设计单位先后编制完成了填埋区受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物探勘察报告、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估报告、嵇陆村污染土壤应急清运处置技术方案。
2022年3月8日,应急处置方案获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批复。2022年3月24日,初步确定危废和污染土壤处置单位,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待疫情好转后签订正式处置合同。4月12日,完成安全评价、安全事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预案编制,待疫情缓解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月20日,朱码街道对填埋区周边一千米范围内部分农户就农作物生长、异味等问题进行走访调查,被走访农户均表示多年来未发生有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和有异味等问题。
基本
属实

一是涟水县建立了部门、属地和处置单位“三方”责任清单。因疫情、夏季高温和汛期影响,拟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清运处置前期准备工作;2022年12月完成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较高的污染土壤清运处置工作,强化监管,避免气味扰民;2023年11月完成污染地块剩余部分土壤清运处置技术方案编制、评审、报批工作;2024年10月,完成污染地块土壤清运处置工作;2024年12月,完成污染地块处置评估验收工作。
二是加强对填埋区管理,四周采用围挡进行封闭,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标识标牌进行提醒,同时安装监控设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填埋区,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