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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第二十二批)
时间:2022-04-26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JS202204150082淮安市淮阴区益兴名人湾小区9、10、16、43、58、59、62、67号楼居民,破坏公共绿化用于种植蔬菜,且存在违建,部分居民在绿化带内停车,破坏的绿化带长期未补种;小区内部四周的景观河水体黑臭,水流不畅。多次反映无果。淮安市
淮阴区
4月16日—21日,淮阴区包案人责成淮阴区王家营街道办督促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时间。经查:该小区存在破坏公共绿化,私自外扩庭院行为;部分业主将车辆停放在绿化带上,造成绿化带被破坏。益兴名人湾小区内景观河无法另取水源,加之枯枝落叶长期积累导致小区内景观河水体淤塞,部分河段干涸。基本
属实

1、对小区内人为隔离围挡、种植蔬菜进行清除,并补植绿化;
2、对破坏公共绿化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恢复绿化;
3、对道路两旁绿化带设置隔离桩,对被破坏的绿化带实施补植;
4、对益兴名人湾小区水体实施清理疏浚,督促完善水体管护机制,保持水体在整治后不反弹;
5、街道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力度和频率,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予以制止,街道小区管理办公室加大对小区物业的管理力度,完善小区管理巡查、管理、奖惩长效机制,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好小区管理的主体责任。
目前被举报的9、10、16、43、58、59、62、67号楼所种蔬菜已铲除,人为隔挡正在拆除,绿化带隔离桩及绿化补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小区景观河水体已由物业开始实施清淤疏通,将于4月26日前整改完成;对私自外扩庭院行为已由街道行政执法局下达整改告知书,要求限期自行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的,将由街道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置。
2X2JS202204150051
淮安市清江浦区,淮钢特钢有限公司,烧结、球团脱硫脱硝装置性能差,废气超标严重。1#烧结机 ,SO2排放不稳定,数据造假,离子脱硝未运行,NOx排放数据严重造假;2#烧结机,SO2排放不稳定,数据造假,氨逃逸超标严重。淮安市
清江浦区
大气4月16日-19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江苏省淮安环境监测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4月18日,淮安市工信局会同生态环境局对举报内容进行进一步现场调查核实。
1、“烧结、球团脱硫脱硝装置性能差,废气超标严重”问题。经查,企业有2条烧结生产线,球团生产线于2016年拆除。其中,2套烧结系统机头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烧结机烟气干法脱硫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5月通过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0年10月份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根据批复,1#、2#烧结机头烟气采用“FOSS干法脱硫脱硝+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排放。调阅2021年以来烧结机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4月16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2#烧结机头烟气进行取样监测,检测报告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限值要求。
2、“数据造假”问题。4月16日下午,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省淮安环境监测中心对企业烧结机头2套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经查,1#、2#烧结机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分析单元仪器内部管路连接紧固,管壁无积灰及冷凝水,烟气参数分析单元中速度场系数与《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表》中参数一致。为进一步核查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线设备进行比对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准确度误差在试验指标范围内,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要求(附件3)。调阅2021年以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设备历史数据,数据波动在合理区间,未发现异常。
3、“1#、2#烧结机,SO2排放不稳定”问题。经分析2021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1#烧结机SO2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7.7mg/m3,2#烧结机SO2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7.3mg/m3,均远低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80mg/m3),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
4、“1#烧结离子脱硝未运行”问题。由于FOSS离子发生器脱硝技术不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行业》(HJ846—2017)推荐的烟气治理技术路线中,企业需要对现有脱硝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超低排放A级企业标准。企业选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即SCR)脱硝工艺替代原有的离子脱硝工艺。企业于2021年7月启动SCR脱硝项目建设。目前,1#烧结配套的SCR工程正在建设;2#烧结配套的SCR工程已建成,并于2022年2月份调试运行(因引风机叶片损坏,3月15日中午中止调试),两套新建的SCR脱硝项目已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查阅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1#烧结一直正常采用FOSS脱硫脱硝工艺,无“离子脱硝未运行”情况;在2#烧结SCR设备调试期间,离子脱硝停止运行,由SCR脱硝替代。
5、“2#烧结氨逃逸超标严重”问题。企业现有的FOSS脱硫脱硝工艺不涉及氨逃逸。氨是SCR脱硝过程中主要采用的还原剂,在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确存在氨逃逸问题。
部分
属实
1.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环保设施安全评估工作。
2.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待SCR脱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后,按要求加大对氨逃逸的排放管理,并督促企业加强研究和技术攻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氨逃逸。
3D2JS202204150061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张陈村中心路附近,大量垃圾堆放在河内,无人清理,导致河床堵塞,异味严重。淮安市
淮安区
4月16日,淮安区分管领导、包案人第一时间带领生态环境局和车桥镇主要领导赴现场实地检查。经查,未发现河内有垃圾堆积,水体清澈且无异味,但排渠内长有水草需要清理。淮安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对渠水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取样点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部分
属实

4月16日-4月18日,淮安区车桥镇迅速安排人员和打捞船只,对近2000米长的河内水草进行了全面打捞清理,目前排渠中的水草已清理完毕。同时明确由属地张陈村做好河道日常巡查,持续加强对河道的生态保护和日常维护管理。
4D2JS202204150032举报人前期反映“淮安市清江浦区长东街道亿力未来城,臧臧串味坊油烟直排扰民”问题,相关部门已进行现场检查,但目前油烟排口问题仍未进行整改。淮安市
清江浦区
其他
 
4月16日—19日,清江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案人先后带领属地长东街道、生态环境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经核实,臧臧串味坊于2022年1月开业后,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管道在店招与墙体之间空隙处外排,餐饮油烟收集、净化、排放装置均正常使用,油烟在线监测装置运行正常,查阅油烟在线监测数据,没发现油烟排放超标。该饭店属于小区住宅楼的门面房,其房顶为小区住户的露台,距离住户窗户不足10米,现场查看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油烟排口,将油烟排口设置在店招牌后的窗户口,油烟经过店招上下空隙外排,与周边空间不联通。该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据走访靠近该饭店楼上小区居民,表示该饭店开业以来,油烟未对其产生影响。

部分
属实

1、要求该饭店规范油烟排口设置,营业时必须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排放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2、要求属地街道和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利用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发现超标行为立即查处。
3、要求属地街道社区加大矛盾调解力度,做好信访人息访工作。
5X2JS202204150026淮安市淮阴区高家堰镇沙河村七组的一家养猪场,距离居民住宅仅10米,恶臭扰民,2019年曾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要求关停,至今未执行到位。

淮安市
淮阴区

大气4月16日—21日,淮阴区委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包案人先后赴现场督察,推进信访事项调查整改工作,要求高家堰镇调查处理。经查,淮阴区高家堰镇沙河村七组村民葛某在自家住宅(沙河村7组100号)西侧建设约600平方米猪舍一座,距离居民住宅10米(猪舍东侧系自家住宅,西侧为亲戚住宅,北侧是田地,南边是道路),存栏65头,养殖粪污排入猪舍北侧建有三防措施的沉淀池内,发酵后肥田。2017年该户养殖生猪近四百头,被淮阴区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此后,该养殖猪场缩小养殖规模,养殖数量控制在200头以内,为规模下养殖。目前,该户有生猪存栏65头,整体环境较为整洁,粪污沉淀池使用彩钢板进行围堰加高,实行无害化处置,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无明显臭味,但冷却口未安装喷淋装置。4月17日,淮阴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养猪场周边气味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养猪场周围臭气浓度未超标,调阅2021年以来检测报告,显示该养猪场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等指标均未超标。部分
属实

针对异味扰民问题,淮阴区高家堰镇政府要求该养殖户:
1.及时清理养殖粪污;2.对粪污输送通道进行密闭处理;3.在猪舍南侧冷却口安装喷淋装置;4.严格控制养殖数量;5.在养殖数量增加时,及时对养殖场周边气味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改进养殖管理,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高家堰镇政府责成沙河村做好双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6D2JS202204150013淮安市盱眙县江苏农垦三河农场洪湖大堤附近,三河农场常年将垃圾堆放在维桥河大堤(淮河化工有限公司围墙外向东约1.5km),部分就地填埋,雨天冲刷污水流入维桥河内,部分垃圾焚烧。愚公河(潘庄管理区至洪泽湖边,长度约3km)、恒河(三河农场与居民区中间段)水体发黑,鱼类死亡。

淮安市
盱眙县

4月16—18日,盱眙县委主要领导带领开发区、纪委监委、县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三河农场主要负责人现场会办,推进反映问题快速整改。
1.关于群众反映“三河农场常年将垃圾堆放在维桥河大堤(淮河化工有限公司围墙外向东约1.5km),部分就地填埋,雨天冲刷污水流入维桥河内,部分垃圾焚烧”的问题。经现场调查,确实有2处总长约100米、宽约6米、高约1.5米的垃圾方堆。因时间跨度较长,场地遗留垃圾经雨水长期冲刷后,存在雨污水流入维桥河的现象。另外周边农户偶尔有焚烧垃圾情况。
2.关于群众反映“愚公河(潘庄管理区至洪泽湖边,长度约3km)、恒河(三河农场与居民区中间段)水体发黑,鱼类死亡”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愚公河为农场内部灌排两用河道,围场河(信访件中称恒河)为农场穿场河道,主要功能是用于农场西南侧农用地灌溉及排涝,两条河不相连通。愚公河、围场河(恒河)全流域水体没有发现有发黑、鱼类死亡的现象,但河面上有漂浮物。盱眙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4月17日分别对愚公河、围场河布点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两条河水体除围场河恒河桥氨氮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外,其他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均满足其功能定位的农田灌溉要求。
部分
属实

1.三河农场于4月18日委托有资质环境设计单位现场对垃圾堆场进行现场测算,制订整改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将按方案进行规范处理,确保处置后不再产生环境污染。
2.三河农场已组织人员、船只对两条河道进行漂浮物清理打捞,并建立制度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