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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非法猎捕,洪泽区检察院“以案释法”
时间:2023-03-20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野生动植物具有生态、资源双重属性,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对改善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在洪泽区的洪泽湖畔老子山镇,盱眙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非法猎捕案件,洪泽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现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和学生代表等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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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等7人多次在洪泽区老子山镇洪泽湖水域使用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克百威”(呋喃丹)成分饵料非法猎杀绿头鸭、白骨顶鸡、雉鸡、斑鸡、黑水鸡等国家“三有动物”。 

  “克百威属淘汰类高毒农药。对人、畜、禽、水生动物的毒性高,持续期长,对鸟类危害性最大,并且在鸟类体内分解速度慢,若人类食用被呋喃丹毒杀的鸟类后,也极可能发生二次中毒,严重危及人类生命健康。”庭审现场,洪泽区检察院特意邀请专家到庭对克百威危害、毒杀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阐释。

  庭审现场,检察官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且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要求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盱眙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当庭宣判,分别判处王某某等7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十五天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刑罚;同时判令7名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合计7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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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泽湖作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是洪泽人民的共同生活家园,洪泽湖野禽在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及审美方面对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福祉具有较大贡献。庭审结束,洪泽检察院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社会传递保护洪泽湖野生动植物的理念。

  “希望全社会和每个人都从我做起,做到不滥食野生动植物,发现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的不法行为,要向有关部门积极举报。积极参与并倡导身边的亲人、朋友共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行动,为保护野生动植物作出贡献,促进人与野生动植物和谐相处。”庭审旁听结束后,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洪泽区邮政分公司老子山支局局长兼邮递员唐真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