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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5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这些重点要知道
时间:2025-10-16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为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作用,有力保障我市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请各县区、单位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对照《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2026年)》(苏环发〔2025〕12号),认真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和储备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一、入库项目范围及类型


1. 自然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类

2. 水环境治理类

3. 大气污染防治类

4. 应对气候变化类

5. 土壤污染防治类

6.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类

7. 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防治类

8. 监测监控类



二、申报条件


1. 截至申报之日,项目未完工,为新建或在建项目。

2. 符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成熟度达到入库要求。3. 非企业“三同时”项目、达标治理等企业事权类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7号令)淘汰类的工艺装备治理项目。

4. 项目未曾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

5. 项目未曾获得各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6. 项目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7. 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以来未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 根据全省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截至申报之日,项目申报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为严重失信(黑色)或较重失信(红色)。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项目储备库申报窗口全年开放,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库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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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申报网址:http://sthjt.jiangsu.gov.cn/,路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政务服务入口--江苏企业“环保脸谱”(用企业账号登录)--生态环境资金管理--省级资金申请--切块资金项目

2.地方预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按照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核实工程类项目是否已纳入当地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工程)清单,在项目库系统中择优向省级项目库报送项目。

Tips:申报省资金的项目需纳入《淮安市2025--2026年度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工程)清单》,目前清单正在编制中,项目单位可先填报附件表格,发送至邮箱:has263@163.com;后期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定后纳入清单管理。

3.省级审核

根据各地申报项目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定期组织开展省级入库评审。



四、项目申报材料


1. 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应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非工程类项目应提交实施方案;非政府投资类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达到可研深度的可说明工程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文本等均需隐藏项目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等信息)。

2. 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应提交初步设计批复,其他工程类项目应提交相应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非工程类项目应提交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复。

3. 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线填写即可,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由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

4.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在线填写,系统自动生成承诺书,下载打印由申报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传)。

5.其他材料:

(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一年度以来未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说明(由地方生态环境局盖章出具相关说明材料)。

(2)申报项目涉及运维的需提交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运维主体及运维经费承诺函。

(3)政府投资项目需出具地方政府关于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4)2025年度申报的工程类项目如未纳入市级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工程)清单,可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出具说明文件,承诺2026年度纳入重点任务(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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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2026年)》的通知

附件2:淮安市2025--2026年度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工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