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淮安信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催化剂、110吨二烯烃、240吨烯醇技改项目目 |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张码路7号(现有厂区内) | 淮安信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催化剂、110吨二烯烃、240吨烯醇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技改; 行业类别:〔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建设单位:淮安信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张码路7号(现有厂区内);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2142.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占地面积:37092m2,绿化面积4600m2; 职工人数:项目新增职工定员为10人;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实行三班二运转,年运行时数7200小时; 建设周期:6个月。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9月2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部内容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8日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主要敏感点张贴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6月20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雨、污排口依托现有。本项目二烯烃系列产品和烯醇系列产品产生的工艺废水经“芬顿氧化+调节pH+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催化剂系列产品产生的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水、真空泵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厌氧生化+缺氧生化+曝气+二沉”处理达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依托现有DA001排气筒。 二烯烃系列产品酯化反应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烯醇系列产品酯化反应、皂化反应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二烯烃系列产品催化反应和精馏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二级溶剂吸收”装置处理,烯醇系列产品催化反应和精馏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上述经预处理的废气与经整体密闭收集的危废库废气一起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催化剂系列产品投料、粉碎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催化剂系列产品中和、压滤、打浆、洗涤、三效蒸发、烘干、焙烧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捏合、挤条工段产生的废气一起至“三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污水站废气经加盖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一起合并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锌及其化合物(以锌计)、铜及其化合物(以铜计)、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颗粒物、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盐、废酸、废催化剂、蒸馏釜残、废镍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手套、化验室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粉尘、废过滤材料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仓库二、仓库三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700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全厂仍设置厂界外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 1138—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10、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