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176/2025-04650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24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24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2025年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20000吨高性能工业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6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08033;Email:huaiansthjj@163.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0吨高性能工业涂料项目 | 淮安工业园区张码路南侧、淮金路西侧 | 三烁涂料(淮安)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高性能工业涂料项目; 建设单位:三烁涂料(淮安)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淮安工业园区张码路南侧、淮金路西侧;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12500万元,环保投资9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4%;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为23233m2; 职工人数:100人; 工作制度:年生产时间3960h; 建设周期:约12个月。
| / | /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设备清洗水、生活/食堂废水、自来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其中自来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用去厂区绿化不外排,水性涂料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预混工段,溶剂型涂料设备清洗废水作为下一批次产品的原料。生活/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一起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 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器”装置处理;预混、调漆、研磨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与经集气罩收集的过滤、包装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经管道收集的打样喷房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库废气、清洗间废气一起至“三级干式过滤+蜂窝沸石吸附+CO”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的废气合并至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质检室废气经通风橱顶部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三甲苯、颗粒物、MDI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的排放限值,醋酸丁酯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中乙酸酯类的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中的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醋酸丁酯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中的限值,颗粒物、三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漆渣、废滤袋、废包装桶/袋、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质检室废液和废气处理介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是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气收集粉尘,其中废离子交换树脂委外综合利用,废气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本项目对生产车间、仓库、危废暂存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300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厂界外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HJ1087-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1116-2020)、《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按《报告表》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10、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