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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176/2025-04647 发布机构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20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20 失效日期
名  称 2025年6月20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联润报告表)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2025年6月20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联润报告表)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20日-20256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83511890;  Email:2032839059@qq.com

通讯地址: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5号创智空间3号楼2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9250吨N-甲基吗啉及其氧化物、双酚AP等系列产品安全存储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淮安工业园区台玻大道9

江苏联润化工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现有罐区及生产车间进行改造,罐区储罐数量由13个改为12个,部分储罐容积增加,用于现有 项目原辅材料暂存;生产线增加31个储罐及高位槽,用于现有项目生产线上原料、中间品、产品及废水 的暂存。现有产品产能及生产工艺均不发生变化。

江苏卓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本项目罐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一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DA001(4#排气筒)排放。N-甲基吗啉、N-甲基吗啉氧化物、羟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生产线储罐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水吸收+亚硫酸钠水溶液吸收”处理,N-甲酰吗啉、1,4-二氧六环生产线储罐废气(环己烷除外)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二级水吸收”处理,双酚AP生产线储罐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一级水吸收”处理,1,4-二氧六环生产线的环己烷储罐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以上经处理的废气均依托现有26m高DA002(1#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有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界无组织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限值,无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2、厂区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4、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488m3应急事故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罐区、危废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

6、本次技改完成后,全厂仍以生产区域边缘为起点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