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176/2025-04685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8-11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8-11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2025年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安暴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氯化锰质量 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8月1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08033;Email:huaiansthjj@163.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氯化锰质量 提升技改项目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纬十二路
| 淮安暴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生产利用现有厂区通过调整氯化锰结晶工艺的物理过程提升产品纯度,并对项目安全环保质量进行提升,更换老化计量罐及母液槽,根据安全要求调整位置,减少安全隐患;更换老化布袋除尘器,将部分老化、锈蚀的金属管道更换为玻璃钢材质管道,确保收集的有组织废气不外溢,提高废气处理设施稳定性,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排水。废气吸收水回用于生产,蒸发冷凝水、真空泵废水收集后用于现有项目清洗设备及清洗地面。 2、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其中新增1根(DA006)排气筒。 改造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包装废气经密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与经烘箱密闭收集的烘干废气一起合并至“二级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导热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布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压滤残渣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鉴别,在鉴别结论明确前须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暂存和处置,待鉴定明确属性后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项目污染防治分区管控要求,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500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全厂仍设置厂界外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113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按《报告表》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10、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