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014290176/2025-02301 | 发布机构 | 市直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08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08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公示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为我市辖区内企业,该公司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261-161-50)100吨拟跨省转移至山东金惠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经审核,该公司提交的处置合同、跨省转移方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申请资料齐全。我局拟同意该公司将废催化剂(HW50,261-161-50)100吨转移至山东金惠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转移完毕。转移过程中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需按照《关于印发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淮环发〔2014〕281号)要求落实,安排专人随车押运,全程视频录像,直至抵达处置单位,确保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