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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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淮安市枚皋路19号淮安智慧谷B2楼3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产12万吨微细旦双组分皮芯高质复合纤维生产项目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路东侧、徐杨路北侧 | 闽瑞实业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主要使用8条生产线,包括原料系统、矩形喷丝组件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2万吨微细旦双组分皮芯高质复合纤维的规模。 | 江苏方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油浴加热废水、水浴洗涤加热废水、蒸汽加热废水、水喷淋装置废水、碱喷淋装置废水、冷却塔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反冲洗水、蒸汽冷凝水、物检室仪器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纺丝组件清洗废水、油浴加热废水、水浴洗涤加热废水、蒸汽加热废水、水喷淋装置废水、碱喷淋装置废水、物检室仪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pH调整池+平流气浮机+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上述废水处理后和冷却塔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反冲洗水、蒸汽冷凝水一起接管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安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为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生产线前纺(熔融、过滤、纺丝、冷却)废气、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生产线油剂调配和后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气。 1#~2#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分离器(设备自带)预处理,1#~2#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通过真空泵抽吸+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水喷淋装置+1#干式过滤器预处理,1#~2#生产线前纺(熔融、过滤、纺丝、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经预处理的1#~2#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1#~2#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一起通过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7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1#~2#生产线油剂调配、后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高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4#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分离器(设备自带)预处理,3#~4#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通过真空泵抽吸+密闭管道收集后经2#水喷淋装置+2#干式过滤器预处理,3#~4#生产线前纺(熔融、过滤、纺丝、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经预处理的3#~4#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3#~4#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一起通过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7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 3#~4#生产线油剂调配、后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高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 5#~6#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分离器(设备自带)预处理,5#~6#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通过真空泵抽吸+密闭管道收集后经3#水喷淋装置+3#干式过滤器预处理,5#~6#生产线前纺(熔融、过滤、纺丝、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经预处理的5#~6#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5#~6#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一起通过3#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7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 5#~6#生产线油剂调配、后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高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 7#~8#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分离器(设备自带)预处理,7#~8#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通过真空泵抽吸+密闭管道收集后经4#水喷淋装置+4#干式过滤器预处理,7#~8#生产线前纺(熔融、过滤、纺丝、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经预处理的7#~8#生产线前纺(干燥)废气、7#~8#生产线真空清洗炉废气一起通过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7米高DA007排气筒排放。 7#~8#生产线油剂调配、后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4#高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8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加盖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9排气筒排放。 危险废物贮存场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后经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0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楼内统一设计的排烟道于楼顶向高空排放。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被收集的废气和项目干燥、熔融、过滤、纺丝、冷却等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乙醛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乙醛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3、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西侧、北侧和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项目设置1座910m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1座710m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1座200m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废热媒、废纤维油剂桶、废热媒桶、废活性炭、高压静电净化装置收集的废油、物检废弃物、废含油抹布、劳保手套、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气浮池浮渣、废过滤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丝、不合格丝、废料块、过滤杂质、废过滤砂、废过滤砂包装袋、废过滤介质、除尘灰、废水处理生化污泥、真空清洗炉废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锂电池收集后委外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厨余垃圾委托专业机构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 5、企业分别以1#~2#生产线纺丝车间、3#~4#生产线纺丝车间、5#~6#生产线纺丝车间、7#~8#生产线纺丝车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也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