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实联化工,报告表)
时间:2024-09-25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83511890;  Email:1003515451@qq.com

通讯地址: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5号创智空间3号楼2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新增甲醇储罐项目

淮安工业园区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厂内

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在现有厂区的污水处理区新增一个甲醇储罐,用作污水处理站SBR工段外部添加碳源,同时在污泥池东侧预留空地利用现有空葡萄糖旧罐改造为PAC(聚合氯化铝)储罐。本次改建不涉及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发生变化。

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淮安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营运期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2、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设置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柴油或无铅汽油,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限值。项目营运期甲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甲醇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其他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危险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废涂料,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为现有污水处理站储罐改建工程,运营期不新增固废产生及排放。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5000m³事故应急池。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和其他措施要求。

7、本项目建成后,西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氨储罐边界600m内,煤气化及净化装置边界400m内,煤场边界50m内,干灰库边界50m内,碎煤室边界100m内,脱硫及脱硝车间边界100m内,阀口袋、开口袋车间及集装袋车间边界50m内,氨提纯装置边界50m内;东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药用氯化钠生产车间边界50m内,真空制盐车间、高端食用盐车间、生技盐车间及碱性水车间边界50m内,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