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苏北拆解,报告表)
时间:2024-03-18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83511890;  Email:2032839059@qq.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5楼508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退役光伏组件循环利用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淮安工业园区通衢西道80号

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厂区主厂房内增加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技改后可实现年拆解光伏组件1万吨,吸油烟机30万台、电热水器30万台、燃气热水器30万台;打印机10万台、复印机10万台、传真机10万台、移动通信手持机4000方部、电话单机10万台。在主广房内新建退役光伏组件拆解循环利用生产线1条,吸油烟机拆解生产线1条,电、燃气热水器拆解生产线1条,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综合拆解生产线1条,手机、电话机拆解生产线1条。2号厂房作为原料仓库,主厂房产物暂存区作为成品库。利用原办公类建筑及相关公辅工程设施并新建相关电力、给排水等配套辅助设施。

江苏清淮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本项目不涉及废水产生。

2、本项目光伏组件拆解线破碎、分选工序产生的废气半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3#排气筒(15米)排放;电、燃气热水器拆解线、手机、电话机拆解线、油烟机拆解线和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拆解线拆解工序产生的废气半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4#排气筒(15米)排放;塑料破碎线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半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4#排气筒(15米)排放。

光伏组件拆解线的拆解工序及塑料破碎线的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4#、13#排气筒)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标准限值;14#排气筒打印机、复印机拆解线拆解拆解粉尘含有碳粉等,因此14#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碳黑尘、染料尘”标准限值;单位边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颗粒物-碳黑尘、染料尘”标准限值。

3、优化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废弃电路板、废油墨、废墨盒、硒鼓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显示屏、废塑料、杂花线、灯管、废玻璃、废旧锂电池、废电机、废风机及电扇、废布袋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铝及铝边框、硅粉、铜粉及废铜、银粉、废铁、废不锈钢、废镁棒、废保温棉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保温棉收集后委托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其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动植物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3000m3事故应急池。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和其他措施要求。

7、项目建成后,全厂仍以厂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9、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