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经开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富誉电子,报告表)
时间:2024-03-14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89220156;  Email:2595805860@qq.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枚皋路19号淮安智慧谷B2楼30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年产7000万件硅胶编制线缆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168号

富誉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项目依托现有D3栋车间,新增10条硅胶编制线缆生产线,主要设备液态硅胶立式硅胶挤出机、激光测径

仪、凹凸检测仪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7000万件硅胶编制线缆的生产规模

江苏方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重新报批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原则。重新报批项目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清洗用排水依托富誉电子厂区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后与现有项目废水一同接管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安河。重新报批项目依托现有项目的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新报批项目废气包括挤出固化废气、碱洗废气及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气。1-6#生产线挤出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50)高空排放;7-10#生产线挤出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分别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51)高空排放;碱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55)高空排放;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气经厂房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43)高空排放,原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做闲置厂房处置,收集处理设施已拆除。

重新报批项目挤出、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碱洗工序产生的碱雾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浓度限值,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

3、重新报批项目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营运期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重新报批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依托现有项目的120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的贮存新建一座1707.52m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重新报批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不合格品,经过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洗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综合污泥、废硅胶包装桶及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5、重新报批项目以D3栋厂房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因此,重新报批项目建成后全厂仍以D1&D2栋厂房、D3&D5栋厂房、D6&D7栋厂房、C1&C2栋厂房、C10&C11栋厂房、B1&B2栋厂房、A1栋厂房、资源回收厂房、化学品仓库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设定要求,重新报批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