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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公示
时间:2024-07-23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辖区内企业,该公司产生的废油泥(HW08,251-002-08)800吨拟跨省转移至南阳市油田振兴特种油品有限公司利用,经审核,该公司提交的利用处置合同、跨省转移方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申请资料齐全。我局拟同意该公司将废油泥(HW08,251-002-08)800吨转移至南阳市油田振兴特种油品有限公司利用,转移期限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转移过程中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需按照《关于印发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淮环发(2014)281号)要求落实,安排专人随车押运,全程视须录像。直至抵达处置单位,确保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