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地月报
2025年2月淮安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时间:2025-03-13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一、监测概况

全市共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其中河流型水源地11个,湖库型水源地1个。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 100 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泊、水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依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监测函〔2012〕1266号)和《 2024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24〕138号),地表水水源常规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以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 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地加测透明度、叶绿素a。地下水水源常规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常规项目(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型(河流型或湖泊、水库型)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均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对照基本项目Ⅲ类标准、补充及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常规评价指标包括表1的基本项目(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水质评价),表2补充项目和表3特定项目中的33 项。

三、评价结果

2月,淮安市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本月取水总量3130万立方米,符合Ⅲ类水质水量为3130万立方米,水量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