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均值55.2dB(A),处于一般水平,同比上升了1.5分贝,噪声污染程度有所加重;夜间噪声均值为45.7 dB(A),处于一般水平。各城区的区域环境昼间噪声质量处于一般至较好水平;夜间噪声质量处于较差至一般水平。影响区域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来自社会生活噪声。
2、功能区噪声总体状况有所下降。全市各类功能区除四类区夜间噪声超标以外,昼、夜年均值均达标。市区1类、4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污染程度有所加重,2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污染保持稳定,3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污染有所改善。
3、全市交通噪声昼间均值为64.5分贝(A),较上年下降0.6分贝(A),污染程度保持稳定。全市交通噪声夜间均值为55.0分贝(A),昼夜交通噪声强度处于“好”级别。虽然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体状况尚好,但交通噪声污染超标的路段比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