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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淮安市环境状况公报
时间:2010-09-17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发布2008年度淮安市环境状况公报。

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汝华

2009年6月5日

综   述

2008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85.4分,在全省居于前列。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为341天,良好天数达标率为93.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超额完成,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提高,为完成"十一五"环保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已通过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且已公示完毕。但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和我市所处的特殊位置,全市环境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出现超标现象,改善环境质量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一、水 环 境

(一)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8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4088.8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9512.93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9.49%;生活污水排放量 14575.91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为60.51%;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4.3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8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8.57%;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51万吨,占81.43%;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07削减了1000吨,削减率2.2%。氨氮排放总量为5210.92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903.27吨,占17.33%;生活废水中氨氮排放量4307.65吨,占82.67%。石油类排放总量为94.43吨,挥发酚排放总量为5.23吨。

(二)城市饮用水源

我市城市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主要取自地表水。全市共有7个主要供水水厂,其中市区3个,县域4个。2008年取水总量为15660万吨,7个取水口水质均达到规定的Ⅲ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无超标现象。

(三)城市地表水

淮安市所有河流共设水质监测断面38个,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1.6%,主要超标的河流为城市纳污河流-清安河(劣Ⅴ类)、排水渠(Ⅳ类)、浔河(Ⅳ类);里运河水质为Ⅳ类,由于有部分生活废水排入,导致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淮河、京杭大运河、苏北灌溉总渠、盐河和入江水道的水质达到Ⅲ类,均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洪泽湖共设10个监测点,除总磷、总氮外,各测点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要求,洪泽湖水体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

淮河流域4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达标率100%。南水北调东线淮安段3个控制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达标率100%。

二、空 气 环 境

(一)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544.4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62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4.48万吨,占96.86%;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0.15万吨,占3.14%。2008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7年削减9400吨,削减率15.4%。烟尘排放总量2.13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2.07万吨,占96.58%;生活烟尘排放量0.073万吨,占3.42%。工业粉尘排放量0.905万吨。

(二)城市空气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为341天,优良率93.42%。市区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0.037毫克/立方米,与2007年相比下降了30.2%;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与2007年相比基本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为0.082毫克/立方米,与2007年相比下降了16.3%。各县空气质量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淮安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三)酸 雨

淮安市区降水pH值范围在5.81~7.02之间,市区无酸雨;各县降水年均pH值范围在4.55~7.91之间,仅盱眙县出现4次酸雨,盱眙县酸雨(pH<5.6)发生率为14.8%,与2007年相比盱眙县酸雨发生率略有上升。

三、声 环 境

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介于52.3~57.2分贝之间。涟水县和洪泽县平均等效声级超过55分贝,属轻度污染;其他城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全市道路交通噪声状况良好,城市道路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2.5~69.3分贝之间,均低于70分贝的标准值。功能区噪声除洪泽县和盱眙县1类功能区昼间超标、市区与涟水县4类功能区夜间超标外,其余功能区昼、夜噪声均达标。

四、生物 环 境

全市主要河流水生生物污染状况为:10个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的断面占20%,中度污染的断面占70%,轻度污染的断面占10%,城市河流中水生生物受到了破坏。主要湖泊、水库水生生物污染状况相对较好,67%的测点评价结果为较轻污染,33%的为中度污染。叶绿素a的营养状态指数显示水体处于中营养化状态。城市空气中微生物污染情况良好,细菌和霉菌含量总体均处于清洁和较清洁水平。

五、工业固体废物

2008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54.17万吨,综合利用量353.37万吨(其中包括利用往年贮存量),综合利用率达99.78%,处置量0.79万吨,贮存量0.1万吨,无排放量;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52万吨,处置量0.52万吨。

六、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土壤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232Th、226Ra、40K及&gamma;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与天然本底水平保持一致,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2008年,市环保局对全市广播电视发射台、移动通信基站、高压输变电等设施保护距离之外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七、专     栏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市政府先后出台《淮安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淮安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将减排指标分解到各县(区)、各部门和重点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狠抓减排措施的落实。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管齐下",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的倒逼、约束和激励机制。26家限期治理企业中24家完成了治理任务并通过了验收。各地建成一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 9 万立方米,减排化学需氧量 0.1411 万吨;实施 12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工程,减排化学需氧量 0.0325 万吨;完成 36 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硫工程建设,新增年脱硫能力 0.28 万吨。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全市累计关闭了64家污染严重的"小化工";大力推进管理减排,32 家国控污染源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市、县两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基本建成。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2%,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4%,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1、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情况。2008年共有7个污水处理项目,主要是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2008年平均日处理水量达到8万吨以上;淮阴区污水处理厂、洪泽县污水处理厂、金湖县污水处理厂、涟水县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以及盱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进水量和进水浓度都有提高。

2.工业企业工程治理项目情况。我市围绕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狠抓工业企业工程减排,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江苏金莲纸业有限公司、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治理等工程项目都按计划进行,均形成了一定的减排能力。

3.电力企业脱硫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2008年共有3个电力企业减排项目。华能淮阴电厂脱硫设施运转正常,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没有超标现象,综合脱硫效率明显提高;淮阴发电厂新上3#装机容量为330MW的发电机组,2008年4月已经通过机组168,5月14日完成了脱硫168试验,目前运转正常;井神盐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脱硫工程于2007年底安装调试,现稳定运行;安邦电化和洪泽西顺河盐硝联产热电项目也于年底稳定运行。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继续推进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淮安段的治污工作。淮河流域28项重点治污工程,已建成13项,完成率46.4%。盱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南水北调截污导流等一批重点治理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共关闭影响水源地安全的排污口5个。

(三)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

生态市建设全面启动,金湖县、洪泽县、盱眙县和涟水县等四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已相继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楚州区和淮阴区生态区建设规划已定稿。除清河、清浦不作要求外,我市四县两区已全部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新建12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市级生态村。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继续开展。结合城市主体功能区划,本着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将金湖县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调整为58平方公里。目前,全市共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8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5 个,县级1个,总面积709.0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7.04%。建成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社区4个;省级绿色学校3所,市级绿色学校13所。

(四)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08年,全市共疏浚县乡河道266条1165.9公里,土方2356万方。金湖县建成省级生态农业县,全市新建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达1.325万处,累计已建成沼气生态家园富民工程9.8万处,示范推广秸秆沼气池3338处,初步组建秸秆沼气物业管理站33处,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型沼气工程74处和净化沼气池254处,全市累计建设净化沼气池3154处,容积11.3万m3,年处理生活污水达1200万吨。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2个,申报认定无公害农产品30万亩,全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总面积已达到445.9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75.6%,建设绿色食品基地28.4万亩,有机食品基地12367亩。完成造林面积16.4万亩(其中成片造林7.5万亩),新建林网24万亩,植树2511万株(其中四旁植树1929万株)。全市改水人口26.15万人,改厕11.49万座。秸秆禁烧工作取得突破。盱眙县已初步形成"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框架格局,目前,全市已建成垃圾中转站29座,其中压缩式27座,配备保洁车辆1600余辆,运输车辆 1326台,农村垃圾收集点4200多个,保洁人员1830人。有11个村通过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各获得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五)环境政策创新

深化环境价格改革,按照省环保厅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推进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工作,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废气排污费从每当量0.6元提高到1.2元,污水排污费从每当量0.7元提高到0.9元,促进企业由被动治污向主动治污转变。中国人民银行淮安支行和我局联合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将环境行为逐步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开展市区域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思考和研究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

(六)环境监察执法

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环境执法目标考核体系。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100多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市本级)件,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10件。环保行政罚款额和排污收费总额分别达164.25(市直)万元和5572(全市)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31%和19%。全市受理环保热线投诉930件,立案475件,结案475件,结案率100%。

(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过程中,通过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内外配合,强化全程管理,从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上收限制类行业审批权限、服务重点大项目等多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把好项目审批和验收关,从源头上对污染源做到有效控制。一年来,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2878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0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673个,环境影响登记表2100个,组织完成了对931个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2008年,随着楚州经济开发区、市盐化工园区、市经济开发区徐杨片区修编区域环评相继通过省厅批复,我市所有省级开发区都已完成区域环评报批工作。同时,相关省级开发区回顾性评价和乡镇工业集中区区域环评工作也已陆续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号)、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开发区环境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苏环管[2008]56号)等文件要求,市环保局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开发区采取限批、缓批区内项目等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同时,通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八)饮用水源地整治

切实加强源头控制,对影响饮用水源保护的项目一律不批;坚决制止、有效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排污的行为,强势推进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监管,完成了市级挂牌督办的10家企业的整治任务;全面启动"十一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市区、涟水县及洪泽县饮用水源取水口均向上游进行了搬迁,市区二河新取水口、淮阴、洪泽、金湖、盱眙、涟水等七个饮用水源保护取水口,均安装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时监控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九)环境监测

各级财政投入1000多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其中市、县财政投入600多万,建成6个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站。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均达到江苏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但在人员编制,能力建设等方面仍未达到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全市各级环境监测站全部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复评审。结合全市饮用水和土壤有机污染物调查,积极培育重金属、有机污染等高端监测分析能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具备生态遥感监测的能力。2008年,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共获取各类有效监测数据26.3万多个,较上年增加108%,为全市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环境应急

2008年9月省环境保护厅正式成立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我市建立了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了2辆先进的应急监测车和一批监测仪器,环境应急能力得到有力提升。在4月份二河饮用水源附近发生砷污染事故中淮安市应急监测工作得到了充分体现,反应迅速、处置合理,为突发生污染事故的评估和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在12月全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举办"突发性船舶泄漏事件环境应急监测演习"中,圆满地完成了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监测演习任务,同时也提高了应急监测实战能力。

(十一)危险废物管理

全市主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在10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有2家企业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企业1家。全年共办理22批次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审批手续,其中100%为跨市转移。

(十二)核与辐射污染防治

全市现有放射源使用单位19家,在用放射源57枚。全年共审批了123家单项核技术利用和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145份,办理了5家单位11枚放射源转让、转移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对3家单位7枚放射源进行安全收贮。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立。

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气中瞬时&gamma;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监测、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开展了淮河、大运河和重点饮用水水源等地表水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及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监测。结果表明,全市电离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电磁辐射环境较好。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机构队伍及能力建设有了新的突破,成立了专门辐射监管机构。全年共审批核技术应用项目专项环评文件40件,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75家,重点辐射工作单位监督率100%,全年共收贮废弃放射源17枚。

(十三)清洁生产审核

会同市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淮安市2008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全市32家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对其中9家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纳入省环境保护厅年度工作计划。我市第四批9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分别在《淮安日报》和市环保网上公布。组织企业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清洁生产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对9家企业领导和环保负责人进行了再次培训。并配合市经贸委一起对全市所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市企业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对进入我市清洁生产咨询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登记,审核中介机构的清洁生产审核资质。另外,我局撰写了《淮安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十四)污染源普查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淮安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普查对象、范围、内容、污染物种类以及技术路线、工作程序等各项要求。2008年,已完成全市21家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测任务。共普查了3806个工业污染源、8608个农业种植和养殖污染源、79389台农机污染源、6701个生活污染源和1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初步掌握了普查对象的地域分布等状况。共计发放各类普查宣传手册、公益画近2万份,培训各级普查业务骨干近2000人,截止2008年12月,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工作已基本完成。

(十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制定完善了《淮安市创模宣传教育方案》和《淮安市创模环保新闻宣传实施意见》,突出社区、学校、企业、村镇四个层面,广泛开展环境教育普及课、社区讲座、文艺演出、环保征文、环保知识竞赛、电视答辩等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参与者遍及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近10万户家庭。在全市937家企业开展了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环保稿件800余篇,举办10场社区环保文艺演出和第二届"我爱绿色家园"小书画家作品大赛。在创模国家考核验收民意调查中,全市群众对环保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达到99.5%。

(十六)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

在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生态、洁净、绿色社区"六大工程和"七整治一夯实"基础上,在全市重点工业开展了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同时,广泛开展绿色行业创建活动,在医院、饭店、学校、市场、社区、小区等10个行业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既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又造浓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氛围。我市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在全国首创,国家环保部给予了高度评价。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工作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顺利地通过了环保部的考核验收,并于2009年5月6日在《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淮安日报》分别进行了公示。

备注:本公报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如下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部分项目)

 

2、湖库营养化状况分级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4、空气污染指数(API)分级表

 

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等效声级 Leq:分贝

 

6、电磁辐射防护标准[GB 8702-1988](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注:1)系平面波等效值,供对照参考。

    2)供对照参考,不作为限值;表中f是频率,单位为MHZ;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