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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淮安市环境状况公报
时间:2016-06-06   来源:淮安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淮安市环境状况公报》。

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周洪兵

                                  201665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决策,事关群众福祉和可持续发展。2015年,全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紧盯目标,真抓实干,努力拼搏,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守住环境保护主阵地,当好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全省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百姓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满意率为89.8%,在全省排名第三,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

2015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38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31个,占81.6%;轻度污染断面5个,占13.2%;重度污染断面2个,占5.2%。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生化需氧量。

2015年全市16眼地下水监测水井,8眼潜水井和8眼承压水井的水质均为良,良好率为 100%。受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潜水层水污染程度一般重于承压层水。我市地下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硬度。

1.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量2.41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0.698亿吨,占28.9%;生活废水排放量1.718亿吨,占71.1%。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854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0.881万吨,占12.85%;农业源排放1.886万吨,占27.52%;生活源排放4.051万吨,占59.10%;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0.036万吨,占0.53%。氨氮排放总量0.887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0.047万吨,占5.30%;农业源排放0.228万吨,占25.70%;生活源排放0.606万吨,占68.32%;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0.006万吨,占0.68%

2.集中式饮用水源

城市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全市8个自来水厂(市区4个,县城4个)日供水能力68万吨。2015年全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18937.81万吨,达标水量为18937.81万吨,达标率为100%。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水质状况保持稳定。

3.淮河流域

1)南水北调东线

全市3个控制断面分别为淮河老子山、入江水道塔集、京杭大运河五叉河口,2015年水质均符合Ⅲ类,达标率为100%

2)淮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

全市4个国家考核断面分别为淮河老子山、入江水道塔集、京杭大运河五叉河口、苏北灌溉总渠苏嘴,2015年水质均符合Ⅲ类,达标率为100%

3)洪泽湖

2015年洪泽湖水质除总磷外,其它各指标均达到Ⅲ类水标准。总磷达Ⅳ类,湖体水质为轻度富营养化状况。与2014年相比,水质有较明显的改善。

4)京杭大运河

大运河、里运河各断面2015年水质均为Ⅲ类,符合水质功能区划要求,总体水质状况良好。与2014年相比,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二)空气环境

1.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4.459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3.779万吨,占84.75%;生活源排放0.680万吨,占15.2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5.890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4.218万吨,71.61%;生活源排放0.109万吨,占1.85%;机动车排放1.563万吨,占26.54%。烟(粉)尘排放总量2.256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1.760万吨,78.01%;生活源排放0.36万吨,占15.96%;机动车排放0.136万吨,占6.03%

2.城市空气

全市共有空气自动监测站9个,其中市区5个站点,四县城各1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年AQ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有246天,优良率达67.4%;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分别为0.0210.0220.0961.0520.1050.058毫克每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14年相比,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上升了6.6个百分点,两项超标因子年均值浓度持续下降,可吸入颗粒物(PM10)下降了8.6%,细颗粒物(PM2.5)下降了14.7%

涟水、洪泽、盱眙和金湖空气优良率分别为72.8%86.0%81.2%82.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值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酸雨

全市年降水量为1235毫米,pH值在5.158.34之间,全市酸雨发生率为0.55%(市区、淮安区和盱眙县各发生1次)。

(三)声环境

全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3dBA),处于较好水平,同比下降0.6dBA)。各县(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处于"较好"级别。

全市各功能区噪声年均值全部达标,总体噪声状况较好,昼间噪声污染程度高于夜间。与2014年相比,工业区和交通干线两侧昼、夜噪声污染程度均减轻;其它功能区污染程度保持稳定。

全市交通噪声均值为63.6 dBA),处于"好"级别。年平均值同比下降0.7dBA),交通噪声污染程度保持稳定。其中市区和金湖县交通噪声年均值分别下降2.82.1dBA)。

(四)生物环境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1.07,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在60.175.8之间,生态环境质量均处于良好状态,植物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丰富,基本适合人类生存。洪泽湖监测到底栖生物13种,其中包括软体动物8种,洪泽湖底栖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浮游动物65种,包括原生动物、轮虫类、枝角类及桡足类;浮游植物199种,包括蓝藻、硅藻、绿藻、隐藻、裸藻、甲藻、黄藻共7个门类,洪泽湖全年平均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7.4,表现为轻度富营养化状态。白马湖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6.4,水质处于中营养化状态。

(五)辐射环境

2015年,全市原野、道路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属天然本底水平,整体环境尚未受到放射性污染,电离辐射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全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较好,主要污染源为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等各种专业通讯设备和高压输变电设施设备。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公众照射导出限制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要求。

(六)土壤环境

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各类污染物的测定结果皆低于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值,综合污染指数除了1个测点外,其它皆小于0.7,属于清洁(安全)。蔬菜种植基地土壤质量综合污染指数皆小于0.7,属于清洁(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质量综合污染指数除了1个点位属于轻度污染外,超标因子为镍,其余各点皆小于0.7,属于清洁(安全)。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质量的综合污染指数各点皆小于0.7,属于清洁(安全)。

二、污染防治

(一)污染减排

截止到2015年底,县(区)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15座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全市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59.25万吨。2015年,全市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去除量6.275万吨,氮氧化物去除量2.184万吨。2015年底,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了14.62%9.86%8.39%19.95%,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二)流域防治

积极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23个列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完成投资14亿元以上,有力改善了重点河流、湖泊断面水质。新建地下水监测井15口,完成重点地区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铁拳行动",完成所有县级及以上和10%以上村级的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评估工作。

(三)大气污染防治

2015,圆满完成南京国际马拉松、国家公祭日、第二届国际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全年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6.6%,下降幅度全省排名第二。强力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完成了中电洪泽有限公司等2家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钢铁、水泥等行业提标改造项目9个,石化行业LDAR技术应用项目1个,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项目1个,粉尘堆场治理项目5个,港口岸电系统4个,完成379台燃煤小锅炉综合治理,完成52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扎实抓好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出台《淮安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施工扬尘、烟粉尘、道路积尘开展综合治理。继续实行空气环境质量排名通报,推进大气治理,将年度考评情况纳入县区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2015年全市共有环检机构15家,共检测机动车187446辆;共核发放环保标志204227份,其中绿标187446份,黄标16781份,在用机动车检测合格车辆标志核发率达100%,新购置机动车标志核发率达100%。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39533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淘汰9686辆,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各县(区)完成黄标车限行区域划定,设定限行标牌,由政府下文对社会进行公告,率先启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开发的江苏省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实现了全市15家环检机构检测数据的实时传输、环保标志的联网发放及排放数据的信息统计,对区域限行等实行过程化、自动化监管。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015年全市产生工业固废530.2万吨,工业固废处置率100%,其中危险废物处置率100%,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率100%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建设取得突破。全市现有11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持证单位,涉及近30个类别的危险废物,总处置利用能力近10万吨/,其中,年处置焚烧危险废物能力15100吨,共计20个类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正常。

(六)核与辐射防治

开展辐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建成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对全市90%以上的放射源实施自动在线监控。建成空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对全市空气环境辐射瞬时剂量率进行连续监测,并对空气中氡、气溶胶、降水进行连续采样。截止到2015年底,辖区内持证单位数量为181家,其中省发证15家、市发证166家;辖区内放射源数量:Ⅰ类放射源4枚,Ⅱ类放射源30枚,Ⅲ类放射源11枚,Ⅳ类放射源31枚,Ⅴ类放射源52枚,合计128枚。涉源单位检查率100%,射线装置单位检查率100%

(七)环境统计

全市列入统计的工业源423个、农业源391个、生活源1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9个,建立了市、县(区)两级环境统计数据库,对形成的各种数据资料进行全面、规范的归档,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统计分析。

(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各县(区)继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7个涉农县(区)编制了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全市累计建成沼气池14万只,沼气池普及率达14.2%。拥有各类秸秆利用市场主体180个,建成180条秸秆固化生产线,130个秸秆收贮点。全市新增 "三品一标"认证140个,新增三品基地12万亩,累计认定"三品"种植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 88 %

三、措施保障

(一)政策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办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与公安部门开展"执法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诚信褒扬、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敦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二)财政环保投入

2015年度,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等取得显著成效,全年争取各类环保资金共计71607.06万元。其中国家江河湖泊治理专项资金(白马湖)64800万元,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切块)1598.06万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9万元,市级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金1900万元,城乡生态建设资金3000万元。

(三)环境监测

2015年,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科学监测、支撑管理和服务民生,全面完成监测任务,为科学客观地评价全市的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奠定了基础。积极配合监察执法和监管工作,保障执法和管理。完成环评、委托和验收各项监测(测试)工作,及时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应对环境风险。开展专项调查监测,针对公众关注热点和环境敏感区域,开展重点企业和区域环境污染专项调查工作,编写专项报告。加强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强化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完善了淮安市环境空气预测系统和淮安市环境监测实验室管理系统。开展大气细颗粒物(PM2.5)在线源解析工作,为制定淮安大气灰霾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提供决策支撑。

()执法监察

2015年,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执法"铁拳"行动,市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召开全市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发放了《关于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市169家重点排污企业递交《企业环保承诺书》,通过"严处一批、移送一批、曝光一批"等形式,重拳出击,以打促管,移交公安部门环境违法案件3件。

 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共现场监察16259厂次,排污费征缴6255万元,对210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涉及罚款金额994万元。全市79家废水排放企业、16家污水处理厂及25家废气排放企业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其中28家国控污染源企业与省环保厅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96.91%。按照《淮安市环境保护稽查工作计划》,对盱眙县、金湖县、清浦区开展环境稽查工作。

开展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行动,坚持饮用水源水质日测、日报、日巡查制度,在饮用水源地上游24小时驻点监控, 对饮用水源地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定期发布通报。全市一、二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无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

(五)应急工作

强化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2015年,强化全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工作,完成《淮安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县区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预警。全年先后四次启动《淮安市2015年四季度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源强制性减排方案》橙色预警。强化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对全市41家较大以上风险源单位开展达标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化工园区及区域性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工作。完成盱眙县区域性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示范区建设,并通过省厅验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金湖县完成"江苏油田高6-1采油平台火灾爆炸及水体污染事故企地联合应急演练"工作。强化突发环境事件有效处置。2015年,共出警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8起,做到"五个第一"成功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六)信访工作

2015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举报投诉案件四千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其中废水、废气、噪声污染依旧是群众举报的焦点,电磁辐射与光污染问题的举报量也呈现上涨趋势。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面,除了原有的12369举报热线、来信、走访等方式外,还开通了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了解淮安环保的最新动态。

(七)环境科技

有序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江苏省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获得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命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技术评估,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技术评估。

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类职称申报工作,2015年重新组建淮安市环保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环境管理、环境科研、环境工程及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37人通过了初(中)级职称评审。

2015年全市3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8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报告编制工作并实施了中高费方案,24家通过验收。

(八)环评管理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守环保准入门槛,凡是与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相违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排污总量无法平衡、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一律不批,当地群众普遍反对的暂停审批。积极推进规划环评满五年的园区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强化乡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2015年,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165个,其中报告书项目91个,报告表项目578个,登记表项目496个。验收项目313个。

(九)生态保护

组织落实《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把生态红线作为环境保护线、发展保障线、生态禁止线,实行严格管控,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作为生态市建设督查重点工作进行推进。二是与跨越发展相结合,坚持红线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与环境安全相结合,将环保重点区域纳入保护,解决重点问题,维护环境安全。开展省级生态红线优化调整和《淮安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十)生态创建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生态市)建设,生态文明考核苏北第二,生态市建设领先苏北。金湖县、清浦区在苏北率先获得国家生态县区命名,洪泽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盱眙县、淮安区、淮阴区通过国家生态县区技术评估,涟水县建成省级生态县。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85个,新申报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新增6个省级生态村(累计57个)。

(十一)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淮安市环境生态监控系统"建成投运;"淮安市白马湖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建设正式启动,"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升级改版工作顺利进行;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平台建设如期开展。环保部专网、省厅"1831"专网及市电子政务平台内外网维护良好,保障省厅、市政府公文网络、各类污染源数据网络、监测数据网络、视频会议网络传输畅通;积极收集主流网络媒体舆情,分析环境舆情动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各单位业务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及各类环保新闻共计2260余篇。

(十二)宣传教育

  以"2015环保人在行动"为主题,以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为目标,紧扣创建国家生态市、创模复核两条主线,大力实施生态环保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共建共享氛围。共刊播出各类新闻稿件600多篇(条)、环保生态公益广告15余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全年报道环保亮点工作30余篇;组织开展了洪泽湖放鱼公益活动、全市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20项系列宣传活动、"助力生态环保 淮商在行动"活动、"筑梦环保、聆听自然"江南乐府民乐团公益演奏会、"走进环保人"主题宣传活动、淮商企业代表环保座谈会、"知名书法家环保作品创作巡展"活动等丰富多彩的生态环保社会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