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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31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扎实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创建促整改、以创建促提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全力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及指导工作,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各类整治文件的规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制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营商服务专员挂钩工作方案》《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不同意”事项报备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专员挂钩县区及服务事项,明确作出“不同意”决定的情形、“不同意”事项报备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出台《淮安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开展行政合规指导试点;积极配合市委营商办、市司法局出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制度(2023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年度共应用“三张清单”案件72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4件、涉案金额384.55万元,从轻行政处罚案件38件、从轻金额174.94万元;坚持每月一次“企业环保接待日”,帮助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实际困难,更好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开展环境行政执法

继续拓展“2+N”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打击废水直排、自动监控弄虚作假、非法处置危废“三类犯罪”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增强打击合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先后与商务、公安部门开展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联合检查、与卫健部门开展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检查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联合检查、与交通部门开展汽修行业环境污染治理“回头看”和港口企业联合检查,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生态环境执法;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先后开展铝灰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气专项执法检查、水专项执法检查、淮河流域排口排查整治、夏、秋季秸秆禁烧巡查以及“五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全年先后投入80多万元购置红外双光执法无人机、便携式油烟检测仪、手持红外热成像仪等先进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年度共开展标准化执法8286次,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83件,罚款金额3000余万元,查封扣押10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刑事移送4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23年7月份颁布施行以来,为优化行政资源、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分别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要求的通知》,对案件审查、集体讨论、法制审核、陈述申辩、听证等事项针对性做出调整和明确,确保执法队伍根据最新规章要求开展执法活动;认真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的报名、培训、考试等组织工作,严审报名人员资格,严格按程序核发行政执法证件,全年完成共计120人证件核发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所有许可、处罚、强制等信息全部通过“双公示”平台、局网站、污染源监督管理平台等对外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线执法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全部接入省厅移动执法音频管理系统,进行规范记录、存储,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信息全实时上传、记录全方位可回溯;继续聘请北京盈科(淮安)律师事务所担任局驻点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全市重大处罚案件进行集中法制审核,认真审核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全年共审核重大执法案件111件;持续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坚持每季度组织全市执法和案审骨干,通过集中点评和交叉互评的方式,抽取上一季度20%的案卷进行评查,对存在问题的立即督促整改,不断规范、优化执法行为。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局全面建设的重要位置,按期认真筹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要求落实法定决策程序;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抓好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全年先后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法治培训5期、自主培训3期,每周五利用“钉钉”平台开展“精品大课”,由各个业务处室轮流宣讲环保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对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及时按法定程序制定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部,全部按规定要求进行备案公示;印发《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系统涉市场主体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积极配合复议机关的复议调查,积极履行复议决定,并根据复议结果做好后续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时撰写并提交行政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及时出庭应诉。全年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20件,涉行政诉讼案件1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无复议撤销(变更)案件。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发并举加强本系统领域普法宣传。印发《淮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明确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普法工作职责,形成普法宣传工作合力;编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2023版》,围绕6.5世界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活动主题,积极参与主题日普法宣传,现场发放法律汇编200余册、普法宣传册500余份,接受群众环保法律问题咨询近百人次;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定,提高公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聚焦“新闻媒体、市民、网民、青少年、干部职工、企业”六大群体组建“六个同行”志愿服务队,坚持把环保“六个同行”志愿服务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特色举措,引导社会各界与生态环保同心同向、携手前行;推动“特色支部”普法,结合“水佳心安”“土净食安”“气爽神安”“三安卫士”四个品牌支部建设,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环保普法宣传,组织现场法律咨询答疑,面对面提醒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需要注意的事项;继续践行环保普法进企业、学校、社区等“六进”,充分发挥《“公民十条”环保三字经》等个性化普法产品法治宣传效能,不断提高公民企业爱护环境、防范污染的主动性自觉性。新创作的《三字经》作品成功入选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优秀作品,是全省唯一入选的优秀作品;加大以案普法警示,坚持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全年共有26篇典型案例和宣传报道被央视新闻、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APP、江苏环境微信、市委信息快报等刊登,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觉守法、达标排放的环保法治意识。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为加快解决噪声、异味等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在市政府层面印发《关于明确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部分法律法规条款淮安市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通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噪声、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完善我市噪声、大气污染防治机制;聚焦解决企业群众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持续开展领导带案下访,走进市政风热线和“12345”,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先后两次组织系统内信访工作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全年共计受理12345热线举报投诉5453 件,相较2022年同比下降 28%,均按期办结。越级信访总量实现明显下降,越级到省、到部信访同比下降近36%。其中,越级到省信访合计39件次,相较2022年度的77件次同比下降49%;越级到部信访合计49件次,相较于2022年度的60件次同比下降18%。

(八)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制定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修订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赴危废处置企业宣贯《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标准》,解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事项,提升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规范收贮和送缴废旧放射源,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成立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组,以工业企业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五类”环保设备设施为重点,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环保设施安全隐患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场所场地1464家(处),推动问题整改271个,全年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全年先后3次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按期认真筹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办公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严格按要求落实法定决策程序。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体现在:一是深入挖掘、培育本系统领域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特色亮点不够,缺乏创新性、可复制推广性的经验做法,主动创新意识不强,特别是对于法治建设领域创新试点做法探索、研究和总结不够;二是在社会面上整体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强,普法宣传形式手段还比较单一,尤其对普通中小企业宣传指导频次还不高;三是人民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高,异味、噪声类投诉举报率虽与往年同比下降但仍居高位,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整体有较大幅度增长,基层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案件办理质量还有待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持续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改革,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助推项目快落地快建设;

(二)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入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评查,不断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四)持续抓好执法人员考核培训,定期邀请法制专家授课辅导,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法治意识;

(五)加强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及标准宣传普及,提高企业及群众知晓率,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