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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8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淮安市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全力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协助各类法律规章制定并开展立法前期调研

积极配合省厅、市人大及相关部门开展对《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办法》《淮安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十余部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制定,尤其对于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内容章节,积极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的意见建议,向各级相关部门报送建设性意见建议30余条,将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需求体现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中;根据《淮安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市人大立法规划实施推进会要求,调研学习市水利局、城管局、资规局等单位相关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淮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淮安市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并将立法项目经费列入2023-2024年度预算报批。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打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生态环境服务窗口。严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严守环保准入门槛,与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相违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排污总量无法平衡、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不予审批,群众普遍反对的暂停审批;完善权责清单,梳理行政权力,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每月一次“企业环保接待日”,帮助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实际困难,更好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淮安市2022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任务清单》中明确的9项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达到序时进度;落实《淮安市生态环境领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包容审慎监管,全年运用“三张清单”案件27件,其中不予处罚案件8件,从轻处罚案件16件,减轻处罚案件3件。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在县(区)生态环境局实施“局队合一”运行模式,县(区)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统筹使用、任务统筹安排、工作统筹落实,打破业务科室与执法单位的界限,重新设置内设机构,联合乡镇执法所开展辖区内环境监管和执法业务,“在局队合一”运行模式的基础上,立足现有人员编制,通过重新设置内设机构和优化人员配置的方式,将多出的人员编制分配到乡镇执法所,保证乡镇执法所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增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优化指挥管理模式,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四)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执法”促“达标”。拓展“2+N”联合执法,会同检察院、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三项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与公安、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多次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行为联合执法工作;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水专项执法检查、气专项执法检查、秸秆垃圾“两禁一用”督查以及淮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超标排放势头;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淮安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公布举报途径、金额设置及奖励认定,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线索来源;全年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028件,案件数同比上升18.98%。罚款金额6377.1万元,罚款金额同比上升16.96%。查封扣押34件、限产停产18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1起,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生态环境体制改革新要求,及时更新职权事项清单,所有173项行政权力全部在政务服务网对社会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所有许可、处罚、强制等信息全部通过“双公示”平台、局网站、污染源监督管理平台等全部对外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线执法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全部接入省厅移动执法音频管理系统,进行规范记录、存储,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信息全实时上传、记录全方位可回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继续聘请北京盈科(淮安)律师事务所担任局驻点法律顾问,对全市重大处罚案件由市局进行集中法制审核,全年共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565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统一行政执法文本基本标准,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库。统筹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严格按程序核发执法证件。全年先后组织400余人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累计发放执法证件312个。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积极配合复议机关的复议调查,积极履行复议决定,并根据复议结果做好后续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撰写并按时提交行政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及时出庭应诉。今年以来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26件,涉行政诉讼案件6件,保证开庭的案件全部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无复议撤销(变更)和败诉案件。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领导班子始终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严格按要求落实法定决策程序;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局领导每人购置一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把法律法规尤其是《纲要》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抓好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全年先后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视频培训6期,自主举办执法业务培训2期,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每周六上午利用“钉钉”平台开展“精品大课”,由各个业务处室轮流宣讲环保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

(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法并举加强本业务普法宣传。精心筹划开展“6.5”环境日普法,专题开展广场环保普法活动,现场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2022版》300余本,在普及大气、水、土壤以及辐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的基础上,新增最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新颁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持续打造“环保三字经”品牌,在生态环境部《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基础上,创新创作《“公民十条”环保三字经》,广泛普及生态保护法规和环保常识;积极践行环保普法进学校、家庭、社区等“六进”活动,开展“公众看环保、环保设施‘云开放’”活动,大力营造环保宣传氛围;继续发挥“淮安环保263”微信公众号、“淮安生态环境”微博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环保动态,普及生态法规;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网络平台、橱窗电子屏广泛宣传民法典,专题开展“民法典中看环保”栏目,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相关内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批公布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厘清案件基本情况、法律依据和教育启示意义,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引导广大排污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九)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要求设立行政争议纾解工作室。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坚持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水平,推动服务经济、稳定社会。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投诉7886件,其中,来信投诉1件,来访投诉11件,电话投诉7615件,网络投诉259件,各类信访件均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100%,有效化解人民群众身边的一些热难点环境问题。

(十)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结合省厅《2022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调度表》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统筹调度全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备案名录以及淮安市政府专项、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预案备案情况;不定期抽检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要求全系统对较大源及以上风险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面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预案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措施,对检查企业形成问题清单,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形成闭环。全年共排查企业288家次,发现并消除环境事件隐患209个,共接处各类事件8起,其中4起开展环境应急处置,由于处置得当,均未发生次生环境事件。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领导班子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局全面建设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全年先后5次集中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期认真筹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办公会定期听取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严格按要求落实法定决策程序。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与其他部门的监管合力还需加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需要各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现实中还存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基层环境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少、人员少,专职管理人员数量与监管企业不相匹配,执法人员专业人才匮乏,专业能力、装备水平不足,不能很好满足环境执法监管的需要。今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案件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上,站在不同角度,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对法条的理解不同,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对案件推动带来一定影响。

剖析上述问题的原因,生态环境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后,与之配套的各级政策制度尚未完全到位,县区一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规范以及行政隶属方面与现实需求还存在一些矛盾,生态环境垂直管理体制机制向纵深推进有待更进一步理顺及加强。此外,与公安、司法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沟通协调的频次还不够高,对提高县区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大。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组织推进应对扬尘、噪声等领域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并行,在履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职责的同时,积极开展“助企纾困行动”,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提供服务,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

(三)继续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抓好执法人员考核培训,定期邀请法制专家授课辅导,不断提高全局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抓好“两法衔接”工作,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