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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2-02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受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24年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2024年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MY-磋商-20240110

(二)项目名称:2024年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注:会议评审费用每份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整,函审费用每份不超过人民币伍仟元整。

(六)采购需求:2024年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二、投标人须知”第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本次公告在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2.1公告期限: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

2.2磋商文件获取信息: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磋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邮箱:879812483@qq.com ),并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3文件材料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支付宝(13365161001)缴费凭证截图,支付宝转账须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879812483@qq.com),须电话确认。未购买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联系人:赵凤霞,联系电话:13365161001。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磋商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2月21日下午14: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下午14:30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希尔顿商务区)12楼

4.响应文件接收人:赵凤霞      联系电话: 13365161001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2月21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希尔顿商务区)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磋商成本,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77号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17-8364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希尔顿商务区)12楼

联系人:赵凤霞

联系方式:1336516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凤霞

联系方式:13365161001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