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5年8月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市本级饮用水源地监测采购意向公告
时间:2025-08-06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

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市本级饮用水源地监测

1.监测范围:

二河武墩水源地、杨庄水源地2个市本级饮用水源地

2.监测因子

①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基本项目(化学需氧量除外)23项、表2补充项目5项,以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河流型加测电导率和浊度,湖库型加测电导率、浊度、透明度和叶绿素a;同时填报水源地当月取水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补充调查指标:列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但未列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25 项指标: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银、高氯酸盐、七氯、灭草松、呋喃丹、毒死蜱、草甘膦、2,4-滴、乙草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铝、钠、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总a放射性、总B放射性。

全氟化合物(地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全氟已基磺酸、全氟辛酸、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

3.监测频次:

常规监测除7月份以外,每月监测1次,共11次。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补充调查指标:列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但未列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25 项指标、全氟化合物,全年监测1次,需在7月底前完成监测任务。

如遇水源地水质异常情况特别是敏感指标超标时,须按《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方案(试行)》(苏环办〔2020〕158号)报送预警信息,并开展相关加密监测工作,及时跟踪水质变化和处置情况,形成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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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