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至9月27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了涉企执法检查专项巡察,并于10月2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研究整改要求,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迅速启动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体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局党组会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传达市委涉企执法检查专项巡察工作会议相关要求,进一步研究部署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是逐项制定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市委专项巡察组《关于全市涉企执法检查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逐项进行对照排查,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和相关处室、单位、各驻县(区)局岗位职责,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印发《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全市涉企执法检查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按时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承担此次涉企执法检查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既对账销号、更举一反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局分管领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巡察整改期间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1.关于“工作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与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常态化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作风守则》。今年年初,组织执法人员签订廉政执法承诺书,对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科学执法进行承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加大业务培训。制定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计划。采用线上授课和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水平和现场执法水平。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四批次。
(3)强化稽查通报。制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管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淮安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稽查工作方案》,依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要求,对相关县区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改正。
2.关于“计划外检查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确定的“三个尽可能”进一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合并联合式”检查,制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及时将专项检查、个案检查报司法部门备案。
(2)深入推行工单式执法,推进非现场执法。依托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不断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场景,将非现场检查作为日常行政检查的重要方式。
(3)广泛开展联合执法。按照“综合查一次”原则,联合住建、交通、自然资源、市场和公安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压减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
3.关于“过度依赖第三方服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对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全面排查,对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我局开展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驻点核查后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第三方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支撑。
4.关于“招标过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试行)》,对招标代理机构从选取方式、选取范围、选取频次、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
5.关于“生态环境系统队伍失管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开展交流研讨、举办专题读书班、讲授纪律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一体推进学查改。
(2)健全落实三级挂包责任机制,市局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建工作、局机关党委委员挂钩指导党建工作和局机关纪委委员挂钩指导各派驻局党风廉政工作,提升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水平。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环保廉政举报”信箱、“环保廉政举报”二维码,多种渠道收集、处置廉政问题线索。
(3)积极参与监督体系试点建设,印发《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数据赋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各处室、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融合联动、其他监督主体有效补充的监督体系,打造派出机构规范履职专项监督和环境执法监管专项监督2个应用场景建设。组织修订淮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4)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提醒》,明确11个方面整治内容,突出6项整治重点,召开集中整治部署会、推进会,强化领导“包案”“包县(区)”、工作调度、案件反思、情况互通等工作机制,推动集中整治不断迈向纵深。
(5)针对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集中整治期间排查的问题线索,按照“一学就能记,照着就会做”的思路,从个人和单位两个层面打造淮安生态环保“八条铁规矩”,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铁的纪律规范日常言行、锻造铁军队伍。
6.关于“环保执法检查频次高,但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开展清单式执法。在双随机执法中推行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全面检查排污单位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要求的落实情况,抽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事项。
(2)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依托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不断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场景,将非现场检查作为日常行政检查的重要方式。
(3)强化执法监督稽查。制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管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淮安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稽查工作方案》,依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改正。
7.关于“投诉举报回复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每天对各信访平台进行查看,发现预警信息及时提醒承办人进行回复。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少环境问题扰民的情况发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信访举报,确保群众满意度。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落实涉企执法检查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关于转发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统筹推进落实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推进好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在全面整改落实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基础上,狠抓环境执法、第三方购买服务、信访投诉举报办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形成制度管人管权的长效机制。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挂图作战、列表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是进一步运用好巡察成效。以此次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打造过硬铁军队伍。全力以赴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努力解决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和环境满意度。
欢迎广大公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671180;电子邮箱hahbjg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