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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公示
时间:2024-12-26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流程》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行政许可。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2、建设地点: 马坝污水处理厂厂区内(规划永兴大道与腊塘路交叉口东南角)

3、建设单位: 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机构: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沿用原有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北纬32°59'12",东经118°47'36",排污口类型为扩建,分类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入河方式为明渠。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厂区北侧沟渠排入马坝大涧,经河道生态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汇入汪木排河盱眙、金湖农业用水区。该项目主要收集处理马坝镇镇区、马坝开发区产生的废水。项目扩建规模10000 t/d,总处理规模20000 t/d(工业废水比例不超过10%),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30%,回用规模不低于6000 t/d,排污口实际排放量不超过14000 t/d。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NH3-N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中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石油类1mg/L。本扩建工程污染物年排放限值为COD76.65t/a、NH3-N3.833t/a、TP0.767t/a、石油类0.296t/a;入河排污口总污染物年排放限值为:COD153.3t/a、NH3-N7.665t/a、TP1.533t/a、石油类0.296t/a。其中含石油类工业废水排放量不超过812t/d。

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517-83678002;通讯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