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业源
2023年,全市共统计调查工业企业533家,工业总产值1847.269亿元。
(一)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排放3186.351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995.051吨,氨氮47.733吨,总氮293.694吨,总磷7.109吨、石油类2.049吨,挥发酚57.93千克,氰化物155.565千克,总铅19.981千克,总汞0.016千克,总铬5.617千克,六价铬排放量2.943千克。
(二)工业废气
工业废气年排放量3368.189亿立方米(标态),二氧化硫2039.114吨,氮氧化物5696.159吨,颗粒物2081.942吨,挥发性有机物3801.667吨,砷及其化合物0.458千克,铅及其化合物2492.728千克,汞及其化合物604.51千克,铬及其化合物0.076千克。
贰 生活源
2023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307.21万人,农村常住人口146.59万人。生活及其他天然气消费量61610万立方米,城镇生活用水总量19300.24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6127.406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24011.61吨,氨氮2218.75吨,总氮3863.22吨,总磷300.18吨。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2057.281万吨,农村生活化学需氧量9763.37吨,氨氮712.67吨,总氮1200.5吨,总磷93.66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739.32吨,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67.77吨,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079.64吨。
叁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2023年,全市统计调查污水处理厂60个,生活垃圾处理厂(场)3个。
(一)污水处理厂
全市列统污水处理厂共60个,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51个,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9个,累计完成投资45.96亿元,新增固定资产3.015亿元,污水设计处理能力104万吨/日,污水实际处理量31142.573万吨,污泥产生量15.914万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5.752万吨,氨氮去除量0.683万吨。
(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厂3个,设计容量(填埋)999.52万立方米,实际处理量10.95万吨,废水(含渗滤液)产生量10.482万吨,渗滤液膜浓缩液产生量2.22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