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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公示
时间:2024-04-15   来源: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流程》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行政许可。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1、项目名称: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2、建设地点: 金湖县同泰大道西侧、台中路北侧

3、建设单位: 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

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机构: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新建河南岸,地理坐标为118°59′18.40696″,北纬:32°59′59.41415″,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分类为工业,排放方式为连续,入河方式为管道。尾水经处理达标后经人工湿地排入新建河,汇入利农河金湖农业用水区。项目收集处理电子产业园重金属废水,以及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现有已建)以及后续进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企业重金属废水。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3000t/d,再生水回用不少于900t/d,排放量不超过2100t/d。污水处理厂出水常规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六价铬、总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总铜、总镍、总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总铬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3标准;总锡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及修改单表3中标准。其中,COD30mg/L,氨氮1.5(3)mg/L,总氮10(12)mg/L,总磷0.3mg/L,总铅0.05mg/L、总铜0.5mg/L、总镍0.05mg/L、六价铬0.05mg/L、总铬0.1mg/L、锌1.0mg/L、锡2.0mg/L。污染物年排放限值为:COD22.995t/a、氨氮1.15t/a、TP0.23t/a、总氮7.665t/a 、SS7.665t/a 、总铅0.012t/a、总铜0.141t/a、总镍0.010t/a、六价铬0.007t/a、总铬0.013t/a、锌0.082t/a、锡0.164t/a。

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83678002;通讯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