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五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三十五、机动车路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机制不顺,排放检验机构资质把关不严,人员素质和装备质量参差不齐,运行不规范、检测数据造假问题较多,2021年全市三分之二以上检测机构被立案处罚或责令整改。
二、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三、验收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
四、整改目标
生态环境部门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省厅下达的每月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抽测任务;进一步加大检测机构检查频率和力度,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监管工作。
五、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生态环境部门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省厅下达的每月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抽测任务;进一步加大检测机构检查频率和力度,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监管工作。
七、整改完成情况
1、我局于2022年3月30日印发《2022年淮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要点》,重点对非道抽测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提出了相关要求。根据《江苏省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书》种省厅对淮安的每月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80台以上,截止12月底,全年非道抽测993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2022年5月7日,我局针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从业人员举办了关于《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1238-2021)二项新标准视频培训会议,根据今年7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向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宣讲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3、2022年6月,我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覆盖检查的通知》,针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对异地车辆检测量高、信访举报频率高、不规范检测、弄虚作假的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查处问题企业15家,处罚15家。7月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随机抽取5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问题企业3家,处罚3家。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检查机构73家次(全市共65家机构),共查处问题企业25家,立案25家,处罚金额58万余元。针对所有查处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跟踪“回头看”,全部完成全覆盖工作要求。
4、2022年8月,为了提升监管业务能力,有效管控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我局举办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培训班,针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及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机动车监管人员,通过培训学习及现场实地交流的形式,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的监管能力。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5日)向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83659069。
电子邮箱:59175721@qq.com。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日